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罕见针对民航的“加价选座”发声,直言“加价选座”不得成为“行业惯例”。
中消协称,航空公司售票时已经区分头等舱、公务舱、经济舱,不同时间段购票还有不同的价格,售票时已考虑了各种不同因素,消费者购票后理应有权自由选择座位。航空公司将座位选择与额外付费挂钩,迫使消费者额外支付费用,限制了消费者自由选择权。
在声明中,中消协还建议相关主管部门“主动作为,强化行业引导,规范经营行为”。
中消协在“声讨”还说:“先到先得”一直是民航业约定俗成的选座规则,“加价选座”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不仅增加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也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但其实在中国,“加价选座”的实施已经有十年的时间了。早在2014年,国内一些大航司就开始在国际航线上推出“选座收费”,学的主要是达美,美联航,美航等美国航司。
而中消协今天指向的“主管部门”,其实此前也早有表态。
首先是发改委:2016年7月,北京市发改委对中联航作出重罚,称其自立收费项目,要求立即改正“收取选座费”行为,并没收其所有违法所得,处以443210元罚款。
当时发改委的罚款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机票属于“政府指导价”,机票中已包含了旅客运输及享受指定座位的服务,所以中联航不能再额外收取座位的费用。【回顾:中联航被罚44万元背后:选座费到底该不该收?】
之后,国内航线的现金选座收费暂停,但国际航线的选座收费依然持续。国内航线到现在则演变成了部分靠前,靠窗,靠安全通道的座位,需要通过积分兑换,并且不管是全服务航司还是低成本航司几乎都在这么做。
可以说,这样的选座收费模式,也得到民航局的“默许”,因为国内航司要对各种服务进行收费时,都需要在民航局进行差异化服务的报备。2021年,民航局甚至放开了对差异化行李的管控。
对于选座收费这件事,航旅圈也咨询了多位业内和常旅客人士,并将典型的看法罗列如下:
A女士:加价选座是航空公司收益管理的一个手段,凭什么不同座位的价格必须是一样的?现在国外航司都开始对选座,行李,餐食等服务收费,国内也是顺应了国际民航发展的大势,与国外接轨。当然,要实行新的收益管理模式,也要跟旅客沟通好对应的服务,避免给旅客不好的体验。
B先生:座位作为一种资源,具备独特的价值。以演出的座位为例,不同座位提供的价值不同,用户获得的观看体验不同,因此演出市场形成了“一座一价”模式。飞机的座位与演出座位类似,前后排、靠窗或是中间,不同位置噪声、空间、方便程度区别较大,体验不同。在实际运输中,用户对选座的需求也得到了验证,有高达50%的航空旅客对选座有更为迫切的需求,比如更加宽敞、前排等。
C先生:对部分座位收费,是民航实施差异化服务,满足不同旅客需求的市场化手段,否则只能一直卷同质化拼价格。但确实有些航司的座位标价太离谱,或者对超过一半以上的座位进行收费,这就容易引起消费者的不满和投诉。
D女士:十年前选座不收费,现在收费了,旅客在认知上就很难接受,需要航司对各种新的差异化服务标准进行不断的“消费者教育”,持续通过对外传播进行科普,并在销售过程中,对各种差异化的服务标准进行更清晰的展示。毕竟对不少乘客来说还是习惯最初的全服务航司模式,认为机票里本就该包含餐食,行李等所有服务。
E先生:目前全球最大的30家传统航司中,有超过20家实施了经济舱不同服务和价格分级的“品牌运价”,甚至包括连年获评五星航空的新加坡航空。但“品牌运价”与“选座收费”不同之处在于,消费者在支付机票前就已经明确知晓了可以得到的相应服务,而大多数航司的“选座收费”,还是在消费者支付机票之后的选座环节才被告知。所以合理的方式是将选座的功能前置,在订票的时候就将可以选择什么样的座位和需要支付的价格予以明示,给予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F先生:低成本航司实施选座收费可以接受,毕竟人家票价便宜,但全服务航司的机票如果不便宜,意味着本身就包含了有吃有喝,能选座、带行李,如果再收取选座费,相当于在同等票价的基础上服务做了减法,旅客心里难免就不乐意了。如果不是一上来就搞选座收费、行李收费、吃的收费、喝的收费,把原来免费的现在都搞成收银子,而是提供原来没有的增值服务,比如机上WIFI、租车代理、酒店订房、机场接送等,可能会是更明智的选择。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