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健身预付式消费新规

限制预付金额、服务期限和次数

市民徐元昊是一名健身爱好者,由于公司楼下的健身房老板跑路,导致他和同事的年卡预付款打了水漂。

能否规范健身行业预付费经营行为?1月13日,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制定印发了《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三限”规定

市体育局规划产业(法规)处副处长俞剑介绍,《实施办法》聚焦本市体育健身行业经营者向消费者发行会籍卡和私教、团操课时类等预付凭证,收取预付款的经营活动,阐明了监管适用范围,厘清部门职责。其中一大亮点是在国内首次创设针对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合理控制预收资金规模的“三限”规定——“(经营者)合理设定预收金额和可兑付的服务期限、次数”,为矫正“市场失灵”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供给。

《实施办法》第八条的“三限”规定是: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一次性收取会籍类预付款金额在5000元以下、时长在24个月以下;课时类(团操、私教、泳教等)预付款金额在2万元以下、次数在60次以下;储值类等(兜底)预付款金额在5000元以下。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收取各类预付凭证预付款总计不得超过2万元。

推动“三限”规定落地,将促使经营者合理设定预收资金规模,加强经营风险控制,避免盲目扩张和过度竞争,从“销售导向”回归“服务优先”。从长远来看,经过文件试行,“三限”标准还可以根据行业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华东政法大学图书馆党总支书记兼中外法律文献中心副主任黄紫红介绍,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体育健身行业处于井喷式发展期,有俱乐部甚至推出终身年卡,但后期出现俱乐部无法兑现合同的情况,所以各州此后相继出台法律法规。比如美国纽约健康俱乐部服务法将健身房合同限制在三年内,并规定了每年3600美元的限额;加利福尼亚州等地也有类似的法律。而澳大利亚等地规制更为严格,如西澳大利亚州规定健身业“供应商不得收取客户超过12个月的预付款”。她认为,“三限”的目的不是限制健身企业的发展,而是通过风险控制,协调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公平关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体育产业发展。

黄浦区体育局局长潘敏虹表示,黄浦区此前因健身企业密布而成为老板跑路的“重灾区”,特别像一兆韦德、舒适堡的倒闭导致上万名会员的预付款追讨无期,体育部门对此也是充满“无力感”。她认为,《实施办法》中各部门的职责清晰,今后对基层体育部门来说有法可依。

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实施办法》第十条对预收资金余额风险防范措施作了规定,经营者发行的会籍类预付凭证时长为3个月以内的,应将预收资金余额的30%采取专用存款账户管理;时长超过3个月的,应将预收资金余额的50%采取专用存款账户管理。经营者发行的课时类预付凭证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应将预收资金余额的30%采取专用存款账户管理;金额超过5000元的,应将预收资金余额的50%采取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专用存款账户管理意味着经营者的流动资金将减少,是否会影响企业的发展扩张?星之健身副总经理朱俊认为,“当下健身企业存在打价格战、恶性竞争的情况,《实施方法》的一系列规定提高了行业门槛,有助于引导健身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专用存款账户的设立将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不是拉一票就走人。如果企业想要发展,那就须有更多的投资预算,而不是拿预付款去扩张,避免寅吃卯粮。”

《实施办法》引导经营者提供“小额、短期”预付式消费服务。在分类分级设定符合行业实际的预收资金余额存管比例基础上,设立存管比例动态调整,对符合行业自律要求(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积极做好投诉处置、场馆和教练服务符合地标等)的经营者,销售月卡或5000元以下课时费,收取同一消费者预付款总计5000元以下的,相关预收资金可免予存管,通过“鼓励式监管”的方式引导企业加快转型。(记者 秦东颖)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