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龙溪北路项目(漳华东路至北仓路段)土地与房屋征收的通告

漳龙政〔2024〕77号

因项目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2024〕64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区政府决定对龙溪北路项目(漳华东路至北仓路段)土地与房屋进行征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现发布土地和房屋征收通告如下:

一、征收单位:

房屋征收部门: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土地征收部门:漳州市龙文区自然资源局

土地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步文街道办事处

二、征收范围:

龙溪北路项目(漳华东路-北仓路):南起漳华东路、北至北仓路。

具体区域以规划用地红线图为准。

三、征收补偿方式房屋征收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具体参照《漳州市龙文区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漳龙政规(2022)2号)执行。

四、征收期限: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1月20日止

五、安置地点:就近安置。

六、有关事项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房屋;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不得设立或变更租赁关系;不得在红线范围内临时搭盖、竖立广告牌;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应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工商、税务登记、迁入户口等审批手续;电力、电信、广电等部门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改建线路,并及时配合政府做好征收范围内线路迁移工作。

(三)被征收人应当服从建设项目需要,在征收期限内完成搬迁。

七、联系电话

0596—2161028(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步文街道办事处)

特此通告。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龙文区2024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公告

漳龙政〔2024〕8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龙文区2024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于2024年12月11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4〕686号”文批准,我区决定征收龙文区蓝田街道龙盛社区集体所有土地面积2.3481公顷,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龙文区2024年度第六批次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2024-06-01地块位于龙文区蓝田街道龙盛社区。该项目地块用地性质:公园绿地。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与地类面积

征收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龙盛社区水田0.015公顷、水浇地0.0005公顷、旱地0.2712公顷、园地0.7028 公顷、草地1.2332公顷、其他农用地0.1245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2.3481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参照《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漳龙政规〔2023〕4号)标准执行。

(二)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标准

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漳州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漳政综〔2024〕1号)、《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龙文区长福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漳龙政〔2017〕35 号)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人员的安置办法与社会保障途径

本批次需安置农业人口数0人(其中劳动力0人),征收安置将全部采取货币安置方式。征收集体土地安置补助费直接拨付被征收土地单位,再由被征收土地单位负责将安置补助费发放给需安置的农业人员。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龙文区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六、对土地征收行为不服的法定救济方式和申请的期限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对土地征收决定不服,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七、禁止事项及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迁实施单位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腾退土地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龙文区2024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4〕686号)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龙文区政府网

您若有什么想法或建议,

欢迎留言交流!

《漳州楼市情报》公众号栏目推荐

责编:漳州楼市情报 整合编辑

免责声明:图文版权归属原作者,文章内容及图片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文章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

楼盘信息有效期:发布之日起7天内(面积为建筑面积)

特别说明:各楼盘文章中所涉及学校施教区划分,均以当年教育局公布为准,不做任何承诺。

- End -

微信最新改版

没有“星标”和“在看”

会找不到我们的动态

快把“漳州楼市情报”设个星标

快人一步获得漳州楼市最新动态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