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聚合各方力量,形成共治共享的法治格局,到创新驱动,激发治理新活力;从铁腕监督,守护公平正义,到以人为本,激发社会正能量,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抓前端、治未病”目标,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检促治理”专项行动中,以坚定的步伐,走出了一条具有特色的社会治理之路。每一步都凝聚着法治的智慧与力量,每一步都彰显着检察机关的担当与作为。

凝聚合力 画好治理“同心圆”

针对检察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式。

荆州市检察院积极争取市委领导,市政府支持,推动市“两办”印发《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把握工作要求、完善工作格局、推动刚性落实、拓展工作成效、强化工作保障等五方面,构建党委重视、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多方参与的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格局,实现上下联动、一体推进,不断提升工作合力。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市委加强对检察工作领导的重要表现,是增强检察建议“刚性”,促进检察建议督办落实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保障。

荆州市检察院乘势而上,印发《荆州市检察机关实施“检促治理”行动方案》,部署开展“检促治理”行动,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结合监督办案,从制度机制上找漏洞,从可整改、能见效的角度入手,高质效开展检察建议工作。


为最大限度实现同向发力,荆州市检察院积极构建上下联动机制。建立以市院为龙头、基层院为骨干的工作体系,市院结合全年重点工作部署和工作实际,确定制发检察建议重点领域,制定工作计划,并加强对基层院的指导,明确检察建议制发、办理的流程和要求,确保规范制发检察建议。各基层院因地制宜制发检察建议,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提振效力 开好未病“良药方”

2023年10月28日,彭某某驾驶一辆严重超载的重型自卸货车驶上监利市荒湖农场管理区某主干渠的桥梁,造成桥梁受重倒塌。事后,监利市人民法院以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判处彭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然而,法律的制裁并非终点,而是新的开始。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检察官敏锐地发现,事故桥梁未设置限载标志,这一漏洞是否也存在于其他桥梁之中?带着这一疑问,检察官们深入监利市各乡镇进行实地调查,结果令人担忧:许多桥梁同样未设置限载标志,部分桥梁甚至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桥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安宁与幸福。为了彻底消除这一隐患,监利市检察院于2024年10月28日向负有桥梁安全管理职责的监利市交通运输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并公开宣告送达。交通运输局迅速响应,及时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并明确了整改期限和具体措施。截至目前,已有1500余座桥梁完成了限载警示牌的设置工作,完成比例已达62.5%。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


荆州市检察院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拳发力,敏于、善于在办理个案中发现普遍性、行业性、区域性等问题,针对性制发检察建议,努力以小切口服务大治理。

围绕中心大局制发检察建议。

聚焦社会更安全,流域更安澜、企业更安心,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堵漏建制的检察建议,推动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建立长效机制。

围绕民生保障制发检察建议。

聚焦就业、食药、社保、住房、养老、环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针对性制发检察建议,护航民生福祉。

围绕执法司法公正制发检察建议。

结合监督办案,加强对执法司法领域共性问题的梳理分析,依法及时向各级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共同答好维护执法司法公正的“必答题”。

激发活力 解好群众“烦心结”

继承遗产起纠纷,妹妹将姐姐告上法庭,后来,妹夫刘某将姨姐打伤。警方将刘某故意伤害案移送公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多方走访,详细了解引发这起轻伤害案件背后的具体情况。随后,检察官和一审民事诉讼承办法官一起向原告释法说理。妹妹主动向二审法院申请撤回民事上诉。

紧随其后,公安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官+金牌调解员+律师+N”的矛盾调解队伍作用,对被打伤的姐姐开展纾解“心结”工作。最终,双方刑事和解,一家人重归于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检察院综合刘某涉嫌犯罪情节和刑事和解等情况,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

司法活动的本质是定分止争,不注重矛盾化解就忘了初衷。

近年来,因邻里纠纷、民间矛盾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常见多发。如果简单就案办案,一捕了之、一诉了之,容易进一步激化矛盾,形成更深的积怨,埋下更深的隐患。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高质效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为切入点,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抓手,以加强诉源治理为重心,着力在轻罪治理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传递检察温度。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详细了解被害人基本情况,找到矛盾焦点,释法说理,排解疏导,综合运用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等多元方式,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既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司法温度,让法治建设更加浸润民心。

增添动力 建好和美“新枫景”

松滋市某福利院院长张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他人发放养老金的银行卡,多次取现自用,甚至有老人去世后,张某仍继续骗取社保资金。2024年6月6日,松滋市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

张某的所作所为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暴露出已故老人还在发放养老金的问题。养老问题关乎民生大计,为进一步助推社会基层治理,松滋市检察院在打击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的同时,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人社局管理漏洞。


7月30日,松滋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陈红军到达现场,承办检察官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人社局表示将积极落实检察建议,迅速开展整改工作,及时回复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形成共治合力,确保养老基金安全。

作为检察机关的履职重点,民生问题一向是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重要领域。

“小事”关乎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高质效制发检察建议的重要标准。

在《荆州市检察机关实施“检促治理”行动方案》中,荆州市检察院明确提出,以强化实施保障、完善制度机制、坚持质量先行、抓实督促落实等七个针对性措施,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质效,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协同共治社会治理难题,以“我管”促“都管”,实现化解社会矛盾、堵塞治理漏洞、预防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的目的。

“人大+检察”工作模式、“府检联动”机制……检察建议重在落实。荆州市检察院围绕检察建议制发必要性、措施可行性、整改协同性,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沟通,特别注重上门沟通,充分听取被建议单位意见,与相关单位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实现了1+1>2的监督成效。一件件落地有声的检察建议正是“检察为民”的生动诠释。

一切过往,皆为序章,春来征程万里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守望正义,服务人民。今日的荆州检察,正昂首阔步迈向新的春天。


1862期


作者|荆文静 夏文

责任编辑|王云飞 黄娇

编辑|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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