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重庆1月14日电 1月1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重庆环境资源法庭生态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展示法庭成立一周年主要工作举措及成绩,同时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重庆五中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院长,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庭长赵翎通报了白皮书主要内容:自2023年12月27日揭牌成立以来,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建立健全“1+1+6+N”生态环境资源审判格局,严厉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民事权益,依法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履行生态环境资源监管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制度功能,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691件、审结652件,全力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
赵翎介绍,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坚持守正创新,打造环境资源法庭特色品牌。创立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制度,聘任千年古树所在区县的12名人民法院院长担任27棵千年古树的司法守护人,用法治手段和法治方式助力千年古树保护修复。发布加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十条意见,建立了古树名木“属地+属案”协同保护机制,构建重庆全域司法行政协同保护古树名木的新格局。
同时,创新文化遗产协同保护机制,与莫高窟、龙门石窟、云冈石窟所在地中院签订《石窟寺类世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协作协议》,汇聚起长江、黄河两大流域世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新合力。在松溉古镇设立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和巡回审判站,发挥生态环境司法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示范效应作用。探索环境资源特色审判执行方式,创新悔罪方式,由非法捕捞者自愿购买短信服务,向进入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人员发送法治宣传短信,使破坏者变为守护者。创新生态司法修复模式,指导辖区法院采用人工鱼巢方式加强生境恢复,持续深化了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巡山护鸟、巡河防污等责任适用方式。
此外,深化协作交流,与重庆市林业局、市检察院五分院、市生态环境局联动,强化行政执法司法协作共治;与恩施中院、宜昌中院、达州中院、贵阳中院、铜仁中院联动,深化区域流域环境司法协作。(刘政宁、钟丽君、朱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