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先进鼓干劲,奋楫笃行新征程。1月14日,辽宁高院召开我省荣获全国法院“双模”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座谈会,对1家全国模范法院和3名全国模范法官表示慰问和鼓励。会前,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会见了受表彰集体和个人。


▲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会见受表彰集体和个人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决定,表彰了一批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最高法院专门召开了表彰大会。沈阳市大东区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称号,本溪中院民三庭庭长赵丹阳、营口盖州市法院万福法庭庭长何文辉、大连海事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武寒霜3名法官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座谈现场

郑青指出,全国模范法院和模范法官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担当作为,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是全省法院和广大干警的杰出代表,集中展现了辽宁法院的良好形象。郑青勉励大家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保持实干担当劲头和过硬的作风,坚守清正廉洁底线,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下一步,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典型选树的“后半篇文章”,引领带动全省法院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凝聚起全省法院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强大合力,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戴兵

“辉煌和荣光属于过去,下一步我们将以百折不挠的工作干劲,以勇毅前行的拼搏意志,以超乎寻常的克难精进态度,守护好、维护好、巩固好、捍卫好这来之不易的荣誉。”


▲本溪中院民三庭庭长赵丹阳

“我会永葆对审判工作的真挚感情,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铮铮誓言。”


▲营口盖州市法院万福法庭庭长何文辉

“人民法庭要竭尽所能办好每一件暖民心的‘小案’、顺民意的‘实事’。”


▲大连海事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武寒霜

“中国海事审判走过了四十年光辉历程,我有幸成为其中一朵浪花,在海事审判的生动实践中服务海洋强国建设。”

会上,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戴兵,本溪中院民三庭庭长赵丹阳,营口盖州市法院万福法庭庭长何文辉,大连海事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武寒霜先后发言,畅谈获奖感受、分享工作心得。大家表示,将珍惜来之不易的荣誉,努力在各自岗位上再立新功、再创佳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会议强调,要充分挖掘培育先进典型,把目光聚焦一线、投向基层,开展好“评推树”活动,着力打造培育先进典型工作品牌。要不断厚植先进典型成长土壤,加大选拔使用力度,带动全省法院干警奋力推进全省法院工作“上台阶、创一流、走前列”,在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司法更大担当和作为。

辽宁高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任延忠主持会议并讲话,相关院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交流发言。

审核丨黄艳辉

责编丨严怡娜

文字丨王海涛

素材丨王家湛

制作丨李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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