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据媒体消息,邯郸市民申书芬反映,其经营的超市莫名出现两瓶过期啤酒,市监部门作出“没收一瓶、罚款两万”的处罚。
申书芬及其代理律师不满该处罚,认为属于小错重罚。
对此,魏县市监局人员表示,已召开听证,将沟通决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销售过期食品的处罚:1、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来源 | 澎湃新闻、九派新闻、扬子晚报
编辑 | 张裕麟
征集令来啦!
即日起,投稿接亲人来深过年的故事
赢50元话费
活动详情
| 活动时间 |
即日起至1月27日
在微博带话题#接亲人来深过年#@深圳晚报
发布接亲人来深的温暖瞬间
配上图文介绍或视频
即为成功投稿
| 活动奖励 |
10位优秀投稿者
将获赠50元话费
进入活动页面
— 深小晚特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