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玉良
快过年了,看到一篇文章,令我心情很沉痛。这篇文章的标题是:“我维权,你维稳,你们这是非要逼我杀人吗?”。内容是介绍浙江某地一个农民沈某某维权的事,他因进京上访维权被当地抓捕以“寻衅滋事罪”判刑14个月,出狱后不服判决再次向法院申诉又被驳回。而这位“罪犯”的乡亲们,联名签署替沈某某申冤的请愿书,那大红的手印象征着民意。“请愿书”中说,沈某某是帮助村民争取合法权益的人,沈某某是一个有良知、有正义感、遵纪守法的公民,他的“寻衅滋事案”不是真实的刑事案,是当地政府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假刑事案。
法庭的判决,与群众对“罪犯”的认知截然相反,这不是很奇怪的事情吗?我看到很多新闻报道,一些被法庭处以严刑的“罪犯”,反而被网民视为“英雄”。原因是一些恶性事件的发生,是被法庭的判决或者执行不当逼出来的。拿宋朝的武松来说,他的哥哥武大郎被西门庆、王婆、潘金莲联手害死后,武松起初也是想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的。他搜集到了三个案犯害死哥哥的证据,去公堂找县老爷替哥哥申冤,但县老爷拿了西门庆的钱,以“捉奸见双,捉贼见赃,杀人见伤”为由驳回了武松的申诉要求,说武松“你那哥哥的尸首又没了,你又不曾捉得他奸”,证据不足。逼的武松不得不手刃潘金莲,斗杀西门庆,留下王婆为人证交给了县太爷处理。
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类似的事,比如张扣扣案,就是回为张扣扣不服法律判决为母报仇动了杀机。我想提醒的是,不要逼的群众不相信法律能维持公平正义了。法官在社会上的分量很重,他的判决是群众对公平正义最后的希望。诚然,有些上访户很令当地政府伤脑筋,“破坏了和谐稳定”的大局,但我认为,维权与维稳并不是不可调和的矛盾,替人民维权是最好的维稳。就看你站在什么立场上。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办事,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有人说“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我说这是世界上最混账的话,“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是无良、无能的执法者最邪恶的发明,是一种反人类思维。
把上访者视为“刁民”,视为麻烦制造者,甚至视为敌人,这是某些执法者的思想出了问题。我就亲眼见证过一位优秀的县委书记,像古代一样审案子,当地的电视台全程录像,特别邀请当地的自媒体代表参加,用了一天时间把几桩数十年的上访积案审理完毕,事主跪地磕头,称县委书记是“青天大老爷”,表示再也不上访告状了。诀窍在哪?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秉持公平正义之心,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罢了。我相信绝大多数群众是通情达理的,关键是你得有本事把理给他说清掰透。这个县委书记的调解功夫,连当地法院的院长都服。
古往今来的清官之所以断案高明,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没有拿事主的钱,在审案时能够一碗水端平。做不到这一点,别想公平公正。依法治国的关键,第一是法律条文公平公正,广大人民群众认可;第二是法官为人正派,不干“吃了原告吃被告”的腌臜事;第三是执法严明,判决能得到不打折扣的落实。“维稳”的路走歪了,变成镇压上访户,岂不“官逼民反”?中国有句俗话,“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执法者替人民讲“理”,社会才会良性循环;执法者的屁股坐歪了,那把椅子就坐不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