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潜山市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滥伐林木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案。这起环境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成为该市首例以自愿认购碳汇方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与修复赔偿责任的典型案例,并顺利完成林业碳汇认购手续。

在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潜山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单独民事公益诉讼,请求该市法院判决被告人朱某、倪某以自愿认购林业碳汇的方式替代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和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的赔偿责任,并得到当事人认可。

本次林业碳汇认购,是该市检察院、法院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服务“双碳”大局,积极探索替代性修复的一次有益尝试,更是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生动实践。(张韩林 潘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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