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赵某某、王某某等43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系列案获评“2024年度北京市检察机关十大司法案件”,同时该系列案起诉书获评“北京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案件优秀法律文书”




赵某某、王某某等43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系列案是近年来北京市破获的规模最大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也是首例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组织-捕捞-收购”全链条以共同犯罪开展打击的案件。案件办理受到社会关注,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以及《北京日报》《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并获评北京市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该系列案所涉及的三处水域均位于野鸭湖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范围内,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禁止人类活动,禁止开展捕捞作业活动。三个点位涉案人员共43名,非法捕捞水产品价值为人民币400余万元,造成生态资源环境损失660余万元,其中32人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不等刑罚,涉案43人全部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承担生态环境损失修复费用660余万元。



案件办理中,延庆区检察院坚持分层分级处理原则,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案件高质效办理。一是围绕法律规定、禁用工具的危害性等内容持续开展释法说理,并通过对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赃人员变更强制措施,进一步释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红利;二是结合在案证据,将集“组织-捕捞-收购”为一体、全链条犯罪团伙认定为共同犯罪,既协同打击了犯罪,又通过精准定性避免上下游犯罪刑期、责任倒挂可能;三是根据组织者、捕鱼人和收鱼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和作用的不同,区分主从犯,对“不劳而获”的组织者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实刑,促使全部涉案人员认罪认罚,纷纷要求主动退缴违法所得,部分人员还以购买碳汇、提出劳务代偿申请等进行替代性生态修复;四是以该案为依托,“法治副村长”团队深入乡村开展普法宣传,并邀请河北怀来、赤城两地检察机关旁听案件审理,召开数字检察协同发展座谈会,就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涉案线索移送等达成一致意见。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下一步,延庆区检察院将通过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继续对涉生态环境类犯罪形成高压打击态势,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充分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探索梯次治理模式,以高质效办案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以京张两地联动履职共同维护官厅水库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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