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福州1月11日电 (李唯一)“无论国企还是民企,大企业还是中小微企业,我们始终坚持平等保护、一视同仁。”10日,在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邱善庆如是说。
新闻发布会现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供图
自2024年2月最高检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来,福建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部署要求,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福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陈良华介绍,2024年,福建省检察机关共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193人,清理涉企刑事“挂案”44件,督促解冻账户资金2200余万元,帮助企业追赃挽损2.05亿余元,助力简化社矫对象外出手续4280人次,累计办理涉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19件。
企有所需,检有所为。福建省检察机关如何紧盯企业痛点难点?
陈良华列举了一些案例:福州、龙岩等地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行刑衔接,依法打击以“代理退保”为名对企业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泉州严厉惩治恶意索赔等违法犯罪,联合政法委、法院、公安等8部门促成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恶意职业索赔举报投诉6000余件;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抢注商标、恶意篡改商品详请后对平台电商实施敲诈勒索案件中,积极引导侦查,准确认定为恶势力团伙犯罪,将追诉金额从5万元提高到200余万元……
除紧盯恶意阻工、恶意维权、“按键伤企”等案例外,福建省检察机关还围绕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利益输送等企业内部腐败问题,起诉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职务犯罪436人,推动144家经营主体完成从业禁止整改。
此外,针对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等知识产权维权难问题,福建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关键核心技术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96人。
陈良华表示,福建省检察机关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以更优的检察履职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强化“四大检察”一体履职,全方位保护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