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对于每个家庭来说
都是一场灾难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
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自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越来越多的人站出来反对家庭暴力,表达对家暴“零容忍”的态度。但仍有不少人对于家暴、受害人以及如何自我保护还存在较多的认知“盲区”......
究竟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
遭遇家暴该怎么办?
可以向哪些机构寻求帮助?
下面带您一起
读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01
家庭暴力
有哪些常见形式?
很多人对家庭暴力的理解,主要是身体上的伤害,比如殴打、捆绑、限制人身自由等。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所以家暴不止发生在夫妻间,还包括对家中父母子女、近亲属、共同生活人的虐待。也不只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所进行的身体暴力,精神暴力、限制自由、经济控制等,都是家暴。
02
实施家庭暴力
将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
2.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的施暴人,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3.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的施暴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3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什么?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受害者的护身符,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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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护令”相关知识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
遇到家暴要勇敢说不
制止家暴 人人有责
让我们一起守护我们温馨的港湾
呵护美好生活
共建和谐家园
【温馨小tips】
在现实生产生活中
妇女姐妹们若遇到法律问题
或权益受侵害现象
大家可以向妇联
(妇女维权热线12338)
寻求帮助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龙华街道妇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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