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抚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史东杰主持召开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副主任刘玉红、王华、赵晗、安立柱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会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实到会2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了备案报告,审议通过了召开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议程、日程,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建议名单,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讨论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授权事项。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刘勇,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韩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志强,区监察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列席会议。
来源:抚宁发布
责任编辑:刘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