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检察院支持起诉,老太太的赡养费终于有了着落。”詹老太的代理律师高兴地对检察官说。



日前,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助力八旬老人成功追索赡养费。

詹老太今年89岁高龄,育有七名子女,本由三个儿子轮流赡养。今年3月份因家庭矛盾,大儿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小儿子将老人接回家,但因工作原因无法长期照顾老人,于是小儿子与当地养老机构签订协议,由养老机构照顾老人,每月服务费用1500元,已交押金1000元。因几名子女一直未履行赡养义务,至起诉时已拖欠养老机构三个月的服务费。





大观区检察院结合案件基本事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为其申请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条件,制发支持起诉书。考虑到本案属于家庭纠纷,仅通过诉讼无法真正化解家庭矛盾,大观区检察院依托检法支持起诉工作机制,依法受理申请监督线索后,立即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监督程序。

为公平公正审理案件,化解矛盾,检察官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听证员以及熟知案情的属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听证。查明老人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生活起居无法完全自理,且因子女矛盾较大,老人已经处于无人赡养状况,为维护老人权益,各位听证员一致赞成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2024年8月28日,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加强释法说理,争取化解各方心结。最终法院判决每名子女每月支付赡养费500元,并按时探望。

为确保生效判决真正落地落实,大观区检察院及时跟进监督,了解到几名子女仍然未履行赡养义务,拖欠养老机构服务费多月未付的情况后,积极联系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指派代理律师申请强制执行。在检法两家共同努力调解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终结执行案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和解息诉。

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大观区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抓紧抓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社会弱势群体,助力解决老年人赡养问题,真正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敬老、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赡养老人问题日益凸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均对老年人的赡养义务作出了相应规定,对于追索赡养费的合理诉求,依法可以判决支持,但是对于精神上的慰藉、亲情上的满足,难以通过判决真正实现。解决高龄老人的赡养问题,不仅需要法律的保障,更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以实际行动积极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尚,凝聚敬老合力,真正让老年人群体能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撰稿人:彭丽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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