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前郭县人民法院依托
“诉前鉴定”+“诉前调解”联动解纷模式
成功化解一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也让司法温暖直抵民心
刘某系某公司司机。2024年3月1日,刘某在驾驶车辆时与原告石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追尾碰撞,导致石某受伤、两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后,石某住进医院接受治疗,某公司先行垫付了医疗费70000元。然而,当石某要求刘某及某公司支付后续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时,双方几次协商未果,于是,石某将其起诉至法院。
收到案卷后,法官仔细阅读卷宗,了解案件详情。考虑到司法鉴定意见对后续案件审理具有关键作用,传统的司法鉴定等待时间较长,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向其充分说明“诉前鉴定”的优势和流程,在征得同意后,迅速启动诉前鉴定程序,对石某的伤残情况进行评级鉴定。
随后,法官以鉴促调,共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由于被告不在本地,为了节约当事人诉讼时间成本,法官决定采取微信群聊、语音通话等方式开展调解工作。
一方面,法官与二被告就交通事故中应当赔偿的项目、数额、计算方式、赔偿标准进行核算,并将相关法律规定向被告释明,引导其同意合理赔偿。另一方面法官耐心引导石某换位思考、相互理解,适当降低赔偿金额,争取早日解决纠纷。
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各退一步,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二被告于2025年1月15日前支付原告全部经济损失187000元。
诉前鉴定“一小步”,跑出提质增效“加速度”。接下来,前郭法院将不断探索“诉前鉴定+”工作模式,坚持“以鉴促调”“以鉴促审”,为当事人“减负”,为审限“瘦身”,把“如我在诉”的理念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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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前郭法院
初审:崔苍竹
复审:张加新
终审:李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