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法官到乡镇司法所参与化解了一起相邻权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场和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基本案情
今年,甲某在乙某房屋附近建造新房,在建造过程中,乙某发现自家房屋出现了裂痕。自家房子原本好好的,但因为甲某修建新房出现了损坏,乙某对此非常生气,遂找到甲某要求其对自家房屋出现的裂痕进行修复,而甲某则认为没有证据证明乙某的房屋是因为其修建新房而引起损坏,不应当由其来进行修复。双方就该纠纷一直争执不下,并先后到当地的村委、司法所寻求帮助。
调解情况
法官会同乡镇司法所调解员,现场走访后,耐心倾听各方当事人的意见、诉求,考虑到该案系相邻纠纷,若不能及时化解,不仅会引发诉讼案件,还会影响邻里间和睦相处,故法官和调解员秉持以和为贵、彻底化解的原则,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去劝导,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和解协议,最终实现了矛盾的实质性化解。
民生无小事。尤其是邻里纠纷,如果处理不当,会导致矛盾再升级,而妥善化解矛盾,不仅能修复邻里关系,形成文明友善的社会风气,还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
覃塘区人民法院2025年原创5期
文字 :廖坤凤
编辑:陆嘉琪
审核:李春晓、伍清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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