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化县白溪镇新源村在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精心指导下,积极探索壮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精心谋划并实施“党建+三全”土地流转模式,成功推动村集体经济增与农民收入“双增长”。
强化党建引领,实现集体资产“全盘点”。新源村成立村集体经济发展管理领导小组,结合村情修订完善章程,成立了新溪种养专业合作社,推进村集体经济实体化运作,并实行村集体经济股权量化,合理确定1万元/股分配权益比例,界定组织成员118人,折算118股,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规范村集体财产管理,做到资金、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四清楚”,账实、账款、账表、账证、账账“五相符”,为土地流转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和资金支持。
制定流转方案,实现村民群众“全参与”。新源村主要分“三步走”:实现“策由民选”,村支两委组织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前期,各院、组长通过院落会议、微信群等线上线下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并由村干部分片包干负责,对村民土地流转意愿进行摸底,及时搜集村民流转意愿及建议。实现“事由民商”,在广泛搜集群众建议的基础上,拟定全村土地统一以200元/亩流转至合作社,并将此提交村支两委讨论,征询各家各户意见,形成可操作性强的土地流转方案。实现“案由民定”,召开村党员、村民代表大会,投票表决通过土地流转方案,再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牵头,以确权不确地的方式,发动村民群众积极参与其中,并根据实践检验成效,及时查漏补缺、动态完善。
分类分组推进,实现土地流转“全覆盖”。因地制宜、分类别流转不同用途的土地,对用于种养农作的土地,以10年为期签订流转合同,并以前10年200元/亩、后20年400元/亩为标准,每年支付流转费用;对用于规划建设产业路、机耕道、水渠等集体使用土地,以30年为期签订合同,一次性支付所有流转费用,切实解决村民群众后顾之忧。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杜绝拖欠流转费、改变耕地用途等现象发生,让村民群众放心流转。
新源村创新性土地流转模式,通过村集体流转土地,农户规避经营主体“弃耕逃租”带来的风险,获得稳定租金收入,同时释放出劳动力可以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通讯员 简畅)
一审:王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