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手机短信里突然收到了湖北黄石市一个叫致远物业公司的催款函,全篇都是威胁的话语。看到这个短信才知道老家空置很久了的房子,去年四月在当地安排下把物业招进来了。



老家这个房子是黄石远城区原东钢山脚下的厂区房子,三十几年的房龄。大部分人都不在这里居住了,包括本人,几年前曾回去过一次,冷冷清清,外面很少看到人。看了下物业公司的催款函,收费还不便宜,但实际上,这种老破小房子,既没小区大门,也没单元门禁,更没有电梯和小区绿化的。估计也就一个清洁人员和垃圾清运勉强算的上他们的服务内容。而且从来没听说的这个物业,竟然知道我的手机号,估计十有八九是社区提供的。

你们既然拿到我的手机号码了,为何成立的时候不告知,收费标准制定的时候不征询我们的意见呢?感慨现在确实是一言难尽,老百姓太难了。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我们来看看该网友提供的信息。



我们是黄石致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您尚欠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物业服务费621.6元。现已逾期,截至2025年1月共产生违约金186.48元
如果您在收到或看到本催缴通知书后七日内(最晚2025年1月9日前,以先到达的日期为准)将拖欠的上述物业管理费一次性支付至物业,则免除您的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如果您未在规定期限内将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及时缴纳,那么违约金按合同约定支付至交清物业管理费及其它所有费用时止,因追缴费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您承担,包含但不限于因催缴费用产生的快递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等。另外,我公司将会继续采取如下措施:
一、由接受我公司委托的律师向所欠费的用户电话催收;
二、由接受我公司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向欠费用户发律师函(发律师函的费用为300元/户,由欠费用户承担):
三、如您经上述程序还未把所有费用交清,那么我公司将会向辖区人民法院起诉您:
四、判决生效后如果您还没有交清上述所有费用,那么我司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至执行完毕止的所有费用(除上述所有费用外,还有双倍的延期支付利息)都要您承担,越到后面,您需要承担的费用越多!您可供执行的财产远不止这些费用。如果执行不到您的财产,那么您将面临列入全国联网的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作为永久信用不良人员公布于新闻媒体。将受到限高令诸多约束,同时会对你方子女就业、购置房产等大金额消费造成制约,以后会寸步难行,希望你方不要自误!请各位邻居相互转告!
以上欠费均到小区门卫室核实办理,或联系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后对接缴费否则视为未缴费!
物业电话:0714-3057238
法律顾问电话:……
全国免费法律咨询热线:12348
黄石致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5 年1月2日

从这份告知函来看,该业主目前累计拖欠物业费高达621.6元,而滞纳金更是达到了186.48元。要求业主及时支付,否则将面临一系列措施。

其一,电话催收。

其二,发律师函(发律师函的费用为300元/户,由欠费用户承担):

其三,到法院起诉等等。

  • 针对此事,网友们纷纷议论,各抒己见。

有网友爆料,这个致远物业公司,在团城山怡康花园小区被赶了的呀!

有网友评论,你跟物业签合同了?没签管它做甚?它又没跟你签合同,当它自说自话。要想收钱先把合同拿出来。只要没签物业合同,就是废纸。

有网友直言,一个月大概30元,还感觉不便宜,政府估计不想兜底了,一直花纳税人的钱也不是办法,所以引进了物业公司,要不上个班吧?

有网友表示,实话实说,一般正常的物业物业费不拖欠。但是如果连这种连大门都没有的小区。还交什么物业费?建议成立业主委员会罢免掉。

从网友的留言评论来看,多数人对于这种物业收费行为,表达自己的不满。这或也是当下业主与物业关系的部分缩影。

  • 其实,业主与物业关系一直保守争议,双方之间产生矛盾的根本原因,就是利益平衡的问题。

关于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纠纷各地屡有发生,其实根本原因还是利益上未达到一个平衡。服务水平与物业费支出,一个量化标准很难有个客观的评价。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这年头物业基层工作还挺不容易的。



我们小区每两栋楼物业配置一个楼管。楼管的业务范围挺广,每户物业费也归楼管催缴,刚在业主群里看到隔壁栋有户业主没有及时交物业费,楼管大半夜一直在人家门口哭,真是够敬业的。我们入住四年,已经换了四位楼管。唉,物业有些工作和管理做的不到位,业主有意见,压力全给到楼管了。楼管权力有限,除了安抚业主的情绪,向领导汇报反映情况,能做的实在是有限。

根据这名网友提供的信息,让人读罢感慨万千。



这个对话的核心内容,就是3902业主听说楼管催邻居缴纳物业费,居然大半夜跑去业主家门口痛哭一夜。这名3902业主可能是良心过不去,于是表示会主动缴纳。同时提醒楼管,这种做法不可取。

不得不说,安徽这名楼管通过上门痛哭流涕的做法,显然有些过激了。换言之,如果多几家未及时交物业费的,那是不是每个业主家都要哭一夜呢?作为管家,就应该成为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桥梁和润滑剂。

只有把服务做好了,才能真正得到业主的认可,业主才会觉得物业费的付出是“物有所值”,双方的矛盾自然会减少。

而湖北网友反馈的闲置老破小房子,自己也从未住过。根本无法享受到该物业提供的任何服务,用该网友的话来说,既没小区大门,也没单元门禁,更没有电梯和小区绿化的。估计也就一个清洁人员和垃圾清运勉强算的上他们的服务内容。正是这个原因,该网友认为不值得掏物业费,而且这个物业公司的进入,也并未提前告知他。

还有一点值得关注,就是如今受经济大环境影响,很多家庭面临收入下降,已经是负重前行,活得比较艰难,而物业费已经成了很多家庭一个比较大的支出,这或也是导致矛盾激化的原因之一。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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