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部署开展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举措成效情况。据悉,2024年4月至11月,公安部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部署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公安机关先后发起全国集群战役40余次,依法立案查处保险诈骗犯罪案件14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3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15亿余元。

01 保险诈骗犯罪形势严峻,呈现四大特征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介绍,当前,保险诈骗犯罪形势依然较为复杂严峻,严重扰乱金融保险市场秩序,危害保险业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的发挥。

一是车险、人身意外险等传统类型犯罪仍然突出。不法分子有的裹挟行业、机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作案,有的通过专业“碰瓷”、多次制造“高档二手车”碰撞事故骗取理赔金,有的为骗取高额意外险理赔金而进行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性质十分恶劣。

二是犯罪手段加速变异、骗保险种持续增多。为应对金融监管、逃避刑事打击,不法分子保险欺诈手法不断升级迭代,虚构事故、夸大损失、冒名顶替、虚假销售等犯罪手段变异翻新。新型险种诈骗犯罪高发频发,呈现出由传统险种向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运费险、退货险等全保险业态蔓延的态势。

三是犯罪主体职业化、作案团伙化趋势明显。此类犯罪贯穿投保、经纪、理赔业务全流程,职业涉及汽修、医疗、鉴定、评估全环节,人员涉及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及保险中介、理赔定损、医疗鉴定、汽车修理等全链条,不法分子与行业、机构内部人员勾结作案,形成“窝案”“串案”问题特征明显。

四是隐性欺诈风险增多。一些不具备保险业务资质的实体或空壳公司,针对交通运输、农牧渔业、新能源等行业,以“统筹服务”“安全互助”等新业态为幌子,诱导客户购买其自行推出的伪假保险产品,并通过频繁更换经营地点规避监管,极易造成群众财产损失,破坏社会安全稳定。

02 两部门协同,形成一套高效行刑衔接配合模式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李有祥局长在发布会上介绍,为打击遏制保险欺诈违法犯罪,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4年4月至11月,公安部联合金融监管总局部署开展了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合力侦破了一批群众关切、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探索形成了一套高效、精准的案件线索筛查和行刑衔接配合模式,为持续开展反保险欺诈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主要做法是:

一是强化统筹部署,打击成效更显著。各级金融监管部门深化与部、省、市、县四级公安机关的联动,以团伙型、职业型保险欺诈违法犯罪为打击重点,聚焦车险、雇主责任险等欺诈风险突出的险种和渠道,组织行业集中排查、高效配合,协助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批重大案件,有效净化了保险市场环境,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运用科技赋能,线索筛查更精准。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充分利用反保险欺诈信息平台和金融监管信息系统等智能工具,融合公安警务资源,显著提升疑点筛查、欺诈定位、资金追查的准确率。开展专项打击工作期间,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累计移送可疑线索1.2万余条。

三是积极探索联动,协作配合更深入。专项打击工作期间,各级金融监管部门积极与公安、司法、医疗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联动,构建合作机制500余项,建设一体化反欺诈协作平台220余个,在信息共享、线索串并、案件侦办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特别是上海金融监管局在行刑衔接、源头治理方面成效显著。

四是加强反诈宣传,社会共治理念更深入。专项打击工作期间,金融监管部门主动发声,加强宣传,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业内业外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立体化宣传网络,推进反欺诈行业共振、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和保险行业协会结合“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7·8保险日”、“金融教育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组织保险机构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共8万余场次,切实营造了全民反诈的浓厚氛围。

03 保险公司不得以涉嫌欺诈为由拖延理赔

针对部分消费者担心保险公司会以反欺诈调查为借口拖延理赔的问题,李有祥表示,2024年8月发布实施的《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明确规定,保险机构应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反欺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保险服务质效。保险机构收到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理赔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及时作出处理,没有确凿证据或线索的,不得以涉嫌欺诈为借口拖延理赔、无理拒赔。

下一步,金融监管部门将持续推动保险公司改变反欺诈工作过度依靠理赔审核的传统观念,将反欺诈工作融入产品设计、承保、核保、核赔、挽损等各个环节,通过全流程、贯穿式的反欺诈工作提升核保理赔质效,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华列兵表示,公安机关将跨机构、跨行业、跨区域实施的具有职业化、产业链特征的犯罪团伙作为打击重点,聚焦人民群众、保险机构反映强烈的车险、人身伤害险、雇主责任险和创新类险种等重点领域,依法实施精准打击。各地公安机关加强执法协作配合,推动建立反保险诈骗工作新模式,不断完善“公安、监管、行业、机构”四位一体联动机制,推动保险欺诈问题综合整治,提升打击涉保险犯罪行刑衔接质效。同时,积极推动金融部门加强监管和社会治理。部署开展防范宣传教育,助力群众自觉识别、主动防范应对保险诈骗犯罪。

警方向社会公众发出加强保险诈骗防范四点提示:提高个人防范意识,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保险;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确保信息安全准确;选择信誉良好的保险机构,降低被欺诈风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正规渠道维权,拒绝非法代理维权,不轻信“代理维权”“代理退保”等虚假承诺,拒绝恶意投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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