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手送余晖,朝朝又暮暮。岁月轮转,悄然间,2024年成了时光中永恒的记忆。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奋战新征程的这一年,云南不断织密法治之网,持续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良法善治推动彩云之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

  这一年,“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开展,用法律利剑,织密保护我省未成年人的“防护网”;警方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境外电诈违法犯罪活动捷报频传;药监部门持续发力,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这一年,检察长接诉工作启动,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成立,不断优化云南法治化营商环境,让八方商贾云集。

  这一年,珠江流域司法协作保护提速,使我省“绿色家底”更加厚实,发展后劲更足。

  这一年,是“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评选活动举办的第15个年头,云岭大地上再次吹响“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宣传集结号,讲述政法好故事、传播政法好声音、展示政法好形象,让云南政法声音更动听、故事更精彩。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一个个事件的累积,一点一滴的进步,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绘出一幅幅法治新画卷。

  大道至简,奋斗以成。新年的钟声敲响,2025年扑面而来,我们整理好行囊再出发,漫漫征途,唯有真抓实干、敢打敢拼,方能行稳致远!

  01 云南警方开展联合打击境外电诈行动 警务执法合作捷报频传

  【事件】 为纵深打击境外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面清剿诈骗窝点,依法缉捕涉诈人员,公安部部署云南公安机关加强与缅甸相关地方执法部门的警务执法合作,开展联合打击行动,临近边境的缅北地区规模化电诈园区全部被铲除。2024年以来,在强力打击震慑下,涉诈人员不断转移,继续招募、诱骗境内人员非法出境参与电诈犯罪,并衍生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甚至绑架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活动,严重危害我国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部署云南公安机关持续加强警务执法合作,联合缅甸相关地方执法部门开展打击行动,抓获一大批涉诈犯罪嫌疑人和一大批作案工具。

  【点评】 利剑出鞘,大快人心!即便身处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终难逃法律制裁,联合打击行动极大地震慑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充分展示了我国严厉打击电诈的决心信心,彰显了公安机关有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初心使命。

  02 最高法发布十年环境资源审判有重大影响力案件 云南绿孔雀案入选

  【事件】 2024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十年环境资源审判有重大影响力案件,其中,云南绿孔雀案——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的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诉某水电开发公司等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2017年8月,自然之友向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举证证明案涉水电站的淹没区是绿孔雀频繁活动区域,构成其生物学上的栖息地,一旦淹没很可能会对绿孔雀的生存造成严重损害。2020年3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某公司立即停止涉案戛洒江一级水电站项目建设。一审宣判后,自然之友、某公司分别提起上诉,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自然之友不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云民终824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1年11月,自然之友的再审申请被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至此,历经5年的云南绿孔雀案经过多层级法院审理,终于落下帷幕。

  【点评】 本案的宣判,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保护划出了一道法律红线,突破了有损害才有救济的传统理念,激活了环境保护“禁止令”制度,让预防原则以裁判方式落地,为生态环境的预防性保护提供有益借鉴。

  03 “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评选活动走过15年 为法治云南建设作贡献

  【事件】 2024年10月25日,“2023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颁奖典礼在云南海埂会堂隆重举行。2024年是“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评选活动举办的第15年。15年来,活动评选出300余名“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特别奖以及提名奖获得者。该活动评选的先进典型中有多人站上了更高的领奖台,获得了更高的荣誉,如“2020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特别致敬奖获得者张子权获评“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2021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特别致敬奖获得者鲍卫忠被中央宣传部追授为“时代楷模”,李学平、毛建忠被评为“云岭楷模”。评选活动宛如一盏聚光灯,照亮了众多默默奉献的政法干警奋斗身姿,成为云南政法系统推树典型的一个重要平台,为深入推进云南政法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舆论支撑,为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贡献媒体力量。

  【点评】 15年执着坚守,“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评选已成为展示我省政法先进典型的一块金字招牌,它写满了模范人物奋发有为的先进事迹,也写满了云南法制报人追逐法治梦想的精彩故事。正所谓: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04 我省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 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事件】 2024年3月13日,我省召开“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就专项行动开展作安排部署。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有效预防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链条、建立挂联机制,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预防为先、干预为要、矫治为主、宽严相济、精准施策,扎实推动预防和整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2024年以来,我省各地推动构建上下联动“一体化”格局,扎实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打好法治宣传“组合拳”,用法律利剑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通过普法教育让法治意识在未成年人心中生根发芽,系好青少年成长的第一颗“法治扣子”,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政法力量。

  【点评】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汇聚合力,为未成年人打造一个温暖安全的法治港湾,优化了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让祖国的花朵向阳生长、灿烂绽放。

  05 我省建立检察长接诉制度 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

  【事件】 为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建立检察长接诉制度,并于2024年7月正式启动检察长接诉工作,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检察服务。为做好案件的接访工作,检察长召集相关办案部门检察人员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审查案件相关材料,并在接访前实地走访涉案企业,查看企业经营情况、涉案财物存放情况和企业存在的困难等。接访时,三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与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共同聆听企业的迫切诉求,仔细了解案件诉讼进程,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从法理和情理出发,对企业进行释法说理。

  【点评】 检察长接诉工作的开展,是云南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赋予的检察监督职责,落实“检察护企”的重要举措,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个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更好地让企业家、投资人提振信心,安心创业。

  06 云南畅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申请通道 法治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事件】 2024年7月,省司法厅与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联成立云南省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细化提出5个方面27项具体措施,旨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通过在“掌上复议”小程序中开通企业申请行政复议专用通道,在全省1400余个司法所和有关商会协会设立行政复议宣传服务点等方式,畅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申请“绿色通道”。云南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争议化解,实现涉企行政复议案件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调解、全链条帮扶,推动涉企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2024年前三季度,全省涉企行政复议案件以调解方式和解结案145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700余万元,最大限度实现争议高效实质化解。

  【点评】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云南司法行政机关这一举措,有效畅通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申请渠道,加大了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增强了企业法治获得感,有助于企业健康发展。

  07 四省(区)法院会商签署《曲靖倡议》 加强珠江流域(西江)司法协作保护

  【事件】 2024年8月22日,珠江流域(西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会议在珠江源头曲靖召开。来自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四省(区)的曲靖、文山、黔西南、黔南、梧州、百色、肇庆、珠海八地中院和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共商签署《珠江流域(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曲靖倡议》。滇黔桂粤法院会商签署的《曲靖倡议》,从持续深化流域系统保护、全面保护流域多样生物、促推司法协作落实落细、统一环资审判裁判规则等10个方面发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倡议,滇黔桂粤法院齐心协力筑牢珠江流域(西江)生态环境保护屏障,携手并进为珠江流域(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更坚强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点评】 珠江是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四省(区)的“母亲河”。《曲靖倡议》的签署,对加强珠江流域司法协作保护,促进沿江流域经济社会绿色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这也是法治护航四省(区)绿水青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功范例。

  08 我省检察机关首次支持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检护民生”为消费者撑腰

  【事件】 2020年5月至6月期间,潘某在明知他人出售假冒红牛情况下,仍以13万元的价格通过互联网先后两次购买假冒红牛饮料共计1700件,并加价销售给众多不特定消费者,获利4万余元。2022年9月20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对潘某提起公诉。2023年12月13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潘某自愿承担赔礼道歉、惩罚性赔偿以及参加公益活动的民事责任。该案是我省检察机关首次支持省消协民事公益诉讼,也是省消协充分发挥法律共治平台办理的首例起诉案件,实现消费民事公益诉讼零的突破。首次支持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意义深远,这个工作机制的创新,对于丰富支持起诉案件类型,建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常态化机制,提升办案质效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更有助于创新检察机关司法理念,推动全省民事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大格局。

  【点评】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云南检察机关紧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小事”“小案”,开启了支持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先例,于为民解忧、为民谋利的履职办案中,从小处着眼,写出检护民生“大文章”。

  09 我省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 呵护百姓用药安全

  【事件】 2024年,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纵深推进全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云南省药监局以边境一线、乡村一线、旅游一线为重点区域,开展“1号”肃边、“2号”护乡、“3号”拓冰(聚焦整治假劣医疗器械、化妆品)、旅游地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推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大排除”,行动累计查办案件3741件,移交公安机关案件286件。为回应公众关切,云南省药监局针对以祖传秘方、民族药为幌子非法制售药品,以及走私药品、仿冒知名化妆品等热点问题,联合市场监管、公安部门连续3年开展“药剑”系列品牌行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以“药剑”联合行动为抓手,持续深入打击药品违法犯罪,在“药剑”2024行动中,全省共查办“两品一械”案件5537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9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58件,公布典型案例9期,以高压态势震慑违法行为。

  【点评】 药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影响国计民生的大事。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是我省药监部门敢于担当、回应群众期盼,在药品监管战线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具体体现和生动实践。

  10 云南首个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室挂牌 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

  【事件】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培养了一支群众身边“永不走”的基层法治人才队伍。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2024年9月,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东华司法所聚焦选优人才、做强特色品牌的目标要求,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明白人”工作室新模式,打造云南省首个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室——盘龙区田园路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室。田园路社区“法律明白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和创新矛盾纠纷化解路径。

  【点评】 群众身边有了“法律明白人”,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就多了一个抓手。云南省首个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室的成立,为“法律明白人”工作开展,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对推动我省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和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意义重大。

  本报记者 李艳/文 孟维东/导语、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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