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陵山脉间,呈现出万叶斑斓、层林尽染的美丽景致,大自然以其独特的笔法和奇妙的构思绘就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生态奇观。

元旦前夕,记者与检察官置身秀美的山水之间,探寻湘西州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领域深耕细作,坚持以法治为笔、监督为墨,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湘西生态画卷。

勾勒绿水青山的大美轮廓

切割的山体、砂石填埋的良田、废弃的灌溉沟渠、随意堆放的石块……由于长期非法采矿,永顺县25家采石场暴露出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被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要求限期整改。

针对该系列案件存在的违法行为及背后暴露出的行业监管问题,湘西州检察院与永顺县检察院运用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予以公益诉讼监督办案,经调阅资料、询问和实地勘察,查明25家采石场普遍存在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长期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从事石料开采加工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先后向相关单位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对25家采石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行职责作出处理,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并加强、规范对采石场的行业监管。


古丈县检察院干警正在检测水质。通讯员 杨子涵 摄

同时,注重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有效衔接。督促、支持永顺县政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促成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涉及生态修复费用1040余万元,案涉25家采石场已有14家被责令关停,11家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采石场系列案件的成功办理,也是湘西检察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机制的缩影。2023年以来,湘西州两级检察机关共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前磋商、促成行政机关和违法责任人达成磋商协议99件。

不止于此,湘西州检察机关积极推进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扩宽线索渠道,助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的贯通融合。

筑牢高山流水的安全保障

动植物栖息环境明显改善,受损湿地得到有效修复,峡谷湿地风情独特,山川湖泊景观优美,往来的游客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2024年,花垣县检察院干警再次走进花垣县古苗河湿地公园,所见所闻已是翻天覆地的变化。

“当时我们去古苗河湿地公园调查,发现不仅公园湿地上堆放大量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周边停产多年的企业废弃厂房未拆除清理,更有甚者厂房存在倒塌风险。”2022年5月,花垣县检察院干警在履职中发现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及周边生态环境和整体景观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花垣县检察院干警对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及周边生态环境进行全面调查。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摄

省、州、县三级检察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并制定工作方案,对古苗河湿地公园及周边生态环境问题开展了全面调查,列出违法问题清单,系统梳理了涉及多个行政机关的监管职责,并对相关行政机关予以公益诉讼立案。

2022年6月,检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采用“面对面”方式,对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不力系列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集中磋商,有效突破工作瓶颈。

花垣县检察院针对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及周边综合环境整治问题共立公益诉讼案13件,磋商整改完成后终结结案11件,制发检察建议2件,收到磋商及检察建议回复13件,推动花垣县人民政府制定《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建立起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机制,凝聚起“检察蓝”保护“生态绿”的法律监督合力。

“湿地保护,步履不停。我们将继续立足检察监督职能,持续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通过全程跟进监督、精准监督、规范监督加强工作衔接,用科学观念、法治思维构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格局。”湘西州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说。

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湘西州检察机关始终秉持着恢复性司法理念,践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推动公益诉讼办案规模稳健增长、领域持续拓展、质效不断提升。 2023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8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10件,民事公益诉讼171件,制发检察建议105件,2件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凝聚爱绿护绿的发展共识

酉水河,发源于武陵山区,自发源地流经湖北来凤县、湖南龙山县,最终注入洞庭、融入长江。潺潺流水,碧波荡漾,孕育着一代代勤劳质朴的湘鄂人民,也见证着湘西检察机关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定决心。

一直以来,龙山县检察院与来凤县检察院联合开展“凤翔龙腾 检耀酉水”专项巡河活动。对照酉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案件线索,对湘鄂情大桥、落水洞电站、红花大桥等重点河段进行了全面巡查,重点检查了河流保护、日常管理、河岸环境卫生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水事违法行为,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愿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湘西检察机关持续参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充分利用“河长、田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不断建立健全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会商协作、案件办理、专项治理,持续加强公益诉讼领域案件办理的质效,凝聚起跨区域、多部门的保护合力。


保靖县检察院“苗语专班”干警来到该县吕洞山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讯员 田妮 摄

走在吉首市大街上,与“检察蓝”同行开展普法服务的,还有一群“红色小马甲”,一直以来,湘西州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作用,通过在专项办案中向志愿者定向征集线索,扩大民生线索来源、听取民生工作意见,着力构建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保护新模式。

在这种向志愿者征集线索的模式下,吉首市检察院根据志愿者提供线索,成功办理了黄石洞水库、河溪水库水面漂浮垃圾等一批案件,加强与群众监督主体的沟通协调,切实增强监督的贯通合力,实现精准监督的同时,也收获人民群众的点赞与好评。

检察开放日、观摩庭审、以案释法、送法下乡……湘西检察机关不断延伸普法触角,创新普法方式、内容,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式普法,让人民群众都听得懂、学得会、用得好法律语言。

据统计,2024年度,湘西州两级检察机关走进乡村,深入企业,走上街头,共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00余次。

追青逐绿,久久为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湘西州检察机关将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探索检察工作服务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途径新机制,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把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维护公益相结合,将检察履职深度融入生态环境保护中,用法治之力守护好湘西的每一寸绿水青山。

来源:湖南法治报( 文/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张译尹 杨青)

一审:雷昕

二审:陈佳婧

三审:戴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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