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

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相关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

近年来

我市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各项工作

织密扎牢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安全网


全市民政部门将兜底保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创新完善低保制度,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定“单人保”、救助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放宽特困人员认定条件,提高兜底保障水平;拓展临时救助功能,健全主动发现、及时救助机制;建立并推动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等,运用大数据手段,强化监测预警,精准认定兜底保障对象;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救助政策,健全落实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将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救助范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同时,通过完善低收入人口认定条件、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等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市民政部门会同12家市直单位和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工作机制,推进社会救助申请审核信息化、“主动发现”常态化,综合运用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政策对不同类型的救助对象给予相应救助,促进救助资源统筹衔接、救助信息聚合共享、救助效率有效提升。

各地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4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城乡低保标准均符合省级规定,继续按照原标准执行,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加权平均为752元/月,农村低保标准加权平均为715元/月,分别占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43%、59%。对低保家庭开展定期核查,对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较为稳定的家庭,每年核查1次;对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每半年核查1次。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对于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调整提高救助标准,压实照料责任。目前,全市37766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部签订委托照料四方协议,落实“一对一”照料护理责任。推进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集中供养范围,全市集中供养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3333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7%

此外,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聚焦实现“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的转变,印发《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和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工作若干措施》,从制度层面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望闻问切”主动发现工作机制。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镇、村干部的重要工作内容,持续推动救助帮扶工作“关口前移”。在全市1971个村(社区)配备了社会救助协理员1980人,延伸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触角,形成以社会救助协理员为核心的主动发现队伍。今年以来已实施临时救助12881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588.9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为加快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我市全力推进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成立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1971家,覆盖率100%。全市通过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救助1158人次,支出资金69.94万元

来源:阜阳日报

文字:全媒体记者 汪文婕

图片:全媒体记者 徐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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