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加强对困境学生、留守儿童的关注,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腊月前夕,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庆意走进呆鹰岭镇土桥小学,查看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校园安全日常管理等情况,并为孩子们献上爱心。

这是检察机关用心用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缩影,更是检察机关对孩子们的承诺。

近年来,蒸湘区检察院始终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2022年3月成立“未星”工作室,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促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融通发力,聚焦常态化法治进校园、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持续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用心用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零容忍”

“你做我女朋友吧,我就把游戏账号给你玩。”被告人刘某通过网络游戏认识被害人李某并添加QQ好友,为满足性刺激,便故作诱饵。

当虚拟恋爱建立以后,刘某开始利用网络诱骗李某多次拍摄、传送不雅照片、视频供其观看。

二人分手后,因李某将刘某游戏账号内的道具和装备全部用掉,为报复李某,刘某通过QQ添加李某的好友,并向李某好友们发送李某的不雅照片、视频,并发送至其中学校友群,对李某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造成严重侵害,社会影响恶劣。

“未星”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后,第一时间要求侦查机关联合校方督促收到照片、视频的人及时删除,防止进一步传播;同时,建议侦查机关联合教育主管部门落实对被害人李某转校安置工作,避免被害人遭受二次伤害。

此类案件有一个专门的词叫做“隔空猥亵”。2022年10月,最高检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指出,“隔空猥亵”侵犯未成年人案件高发、频发,未成年人非常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网络猎物”。2023年6月,隔空猥亵首次明确化写进法律。可见,来自互联网空间的不法侵害行为,同样值得警惕。

蒸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告人刘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6个月。


衡阳市蒸湘区检察院邀请学生走进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区,“零距离”感受和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检察官在办理案件时还发现,涉案家庭教育上的部分缺失,是李某掉入陷阱的重要原因之一。“她早早接触网络,我们却没有正确引导,以后我们定会和孩子多沟通,关注她的行为和心理变化。”收到督促监护令,刘某家长认识到了自己的监护失职,充满感激的同时又流露出痛心悔恨。

在案件办理中

融入检察温情

17岁的小周就读职高,认识了几个未成年“哥们”。几个“哥们”常深夜蹲点实施拉车门盗窃,由于几人均不在辖区内生活,便询问本地人小周能否帮忙销赃。考虑自己既不用参与盗窃活动,仅仅是帮忙卖赃物,又能分些钱,小周便爽快答应,没想到自己已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学习成绩还可以,他一直在准备通过单招方式上大学。”“在辖区内有固定住所,愿意代为退缴所有非法获利并加强对他的管教。”……受理此案时,“未星”检察官对小周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等进行了社会调查。

考虑到小周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检察官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他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从附条件不起诉到后续的帮教考察,蒸湘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未星”工作室成立以来,共对符合条件的41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委托专业的监督考察机构进行定期的监督考察及帮扶,帮助“迷路孩子”回到学校、回归社会。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该院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工作室建立以来,该院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落实法律援助77次,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109人,实施犯罪记录封存109人。强化被害人救助力度,坚持惩治和救助并重,共计委托心理咨询师对8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向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万元,为12名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纾难解困,重燃希望之光。

帮助扣好人生

第一粒法治纽扣

“今天我们来到蒸湘区检察院,学习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今年5月30日,来自新阳小学的40名学生满怀好奇与期待参加了该院举办的“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

在“未星”检察官的带领和讲解下,同学们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教育局工作人员和教师代表一起,参观了案管大厅、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星”工作室、检察听证室等场所,通过实地参观、互动体验、法治课程等形式,增进了未成年人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蒸湘区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预防青少年的犯罪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这是蒸湘区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宣传工作的一个缩影。为了让青少年树立法治观念,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近年来,蒸湘区检察院以“开学第一课”“青少年学法活动周”“校园安全日”等特殊节点为契机,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和“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检察官,您好,我们班有一名学生存在盗窃、殴打同学等不良行为,您能跟班级学生普及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吗?”根据立新小学老师的诉求,原计划开展防性侵教育的“未星”检察官结合该情况立刻增加了相应的“校园欺凌”内容,希望通过课程帮助该学生认识并矫正自己的不良行为。

目前,蒸湘区检察院共选派7名检察官担任联系学校法治副校长,做好法治引路工作。法治副校长们以法治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抵制毒品侵害”等内容的法治宣讲活动。据统计,“未星”工作室成立以来,蒸湘区检察院共开展普法宣讲50余次,辖区内3所大学、8所中小学,3万余名学生、教师参与其中。

以“我管”促“都管”

共绘保护同心圆

“近年来办理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有不少案件存在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等经营性娱乐场所工作、娱乐后,在社会不良人员的教唆下最终走向犯罪的情况,‘隐秘角落’私人影院也不容忽视!亟须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管。”“未星”检察官办案时时常探讨。

私人影院能否定性为娱乐场所成为能否定罪的关键。在办理相关案件时,“未星”检察官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将私人影院定性为提供放映服务经营活动的文化娱乐场所,以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对影院合伙人余某某等5人提起公诉,法院判处被告人1年8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蒸湘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局深入走访,开展旅馆业落实强制报告宣传活动。

深化综合履职,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管。“未星”工作室成立以来,针对特定场所禁入失守、新兴领域管理盲区等问题,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0件,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加强对辖区内KTV、酒吧、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日常监管,推动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隔离带”。

“为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和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我们还联合区教育局、蒸湘公安分局、区民政局等8家单位召开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及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从业查询制度联席会议,并就落实两项制度分别制定了相应的机制。”谈及与各单位的沟通协作,“未星”检察官介绍道。

来源:湖南法治报(文/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王文勋 周茜茜 谭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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