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5元,最高可领10万元!贵州省新增职工短期意外伤害互助保障

12月26日,记者从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贵州省办事处获悉,为满足全省广大在职职工参加体育健身运动或赛事、职业技能竞赛、大型活动等团体性活动期间的健康安全保障权益工作,该办事处日前下发《关于新增开办在职职工短期意外伤害互助保障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项活动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通知》明确,此项活动的参与对象为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年龄在16至60周岁(按延迟退休政策执行)的在职职工,通过其所在单位或组织职工体育健身运动的各级工会统一参加,原则上参加本活动的在职职工不得少于20人。参与活动时需申明为非高风险活动。潜水、驾驶或乘坐滑翔翼、滑翔伞、跳伞、蹦极、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拳击、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不予参加该活动。

该项活动保障期为1至30天,每份参与金额标准为5元、10元、15元,对应的保障期分别为5天(含)以下、1至10天(含)、1至30天(含)。原则上最高参加两份。

《通知》还明确了此项活动的具体保障内容。意外身故互助金:因意外伤害导致意外身故给付互助金10万元/份。意外残疾互助金: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根据残疾鉴定等级按比例给付对应互助金,最高10万元/份。猝死互助金:因发生急性疾病导致猝死时,或者自疾病发生之日起48小时内身故互助金5万元/份。意外医疗互助金:因意外伤害住院或门诊(门诊按照治疗结束后累计医疗费,住院按照首次住院医疗费用)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的按照符合医保范围内自付部分减去100元免赔额后按照100%给付互助金;未经医保报销的按照总费用减去100元免赔额后按照80%给付互助金;最高给付0.5万元/份。意外身故和意外残疾共用互助金10万元/份。

来源/劳动时报 编辑/何冰雪

责编/谢茜 审核/王营 终审/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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