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个有意思的信息。

这个信息还上了全网热搜,说明大家对老小区加装电梯的事情确实是比较关注的。根据环球转法制网的报道,事情是这样的:



讲的是广州的一个小区某楼栋表决加装电梯,44户的楼栋,有32户同意加装,这个电梯装上了。其中有一个小插曲是,在剩下不同意或者不表态的业主当中,有一位老人业主看到电梯启用后挺方便的,于是乎,提出补交出资费用并使用电梯。

这个时候,其他32户业主就不同意了,理由是,当时加装时就是因为这位业主的反对,导致电梯加装向后推了一年多时间,找谁说理去?当然了,这位老人业主并没有放弃,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经过一审、二审,同意这位业主在补交完10077元出资费用后使用电梯,判决的依据是,其他业主拒绝老人使用电梯不符合诚信友善的核心价值观,如果其他业主觉得在安装过程中,老人给加装造成了损失,可另外再主张。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最热闹的自然是评论区。有人说,既然出了该出的那份钱,为啥不给人用呢?何况大家出钱也可少点。还有网友说,当初给人造成遮挡采光的损失也没给,现在人家还交钱了,不更应该给他用嘛。也有不少网友表示反对,这已经不是钱不钱的问题,当初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该由谁来承担,或者因为他极力阻止,还有加装的后续吗?如果一定要补交钱,工期延误费用,律师诉讼费用,都应该由这位业主来承担。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说服不了谁。但我们知道,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老人上下楼问题越来越突出,国家已经看到了这一点,并在民法典和今年9月份开始实行的无障碍建设法中给予了明确,电梯加装也因此有了法律保障。说白了,电梯加装问题虽难,但必须推行下去,只不过是如何采取更为合理、和谐的方式罢了。

就在不少人还在为电梯加装一筹莫展时,好在,住建部和最高法共同发布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方案”,其中10个具有代表性的经典案例,各不相同,覆盖情形全面,基本都照顾到了。为我们接下来想装电梯的群体指明了方向。下面简要地说说,看看你属于哪种情况。



1.无锡某小区业主,以电梯影响采光为由,阻碍电梯加装施工,被迫暂停,后双方诉讼至法院,经过一审二审,判决该业主停止阻扰加装电梯的行为;

2.成都某小区,加装电梯获得了本楼栋业主支持,公示期间没有收到相关异议。但在施工过程中,相邻楼栋及其他楼栋业主表示不满,认为楼栋加装电梯占用了公共绿地,需要经过全小区业主同意,后被加装业主诉诸法律,经一审、二审,判决认为,绿地虽属全体业主共有,但所占用地块小,对其他业主影响也小,小区其他业主应给予加装电梯便利,应停止阻挠加装施工行为。

3.北京某小区一单元电梯加装完毕并投入使用,但此前不同意加装的两户业主则以通风、老人出行、噪音等因素受影响提起诉讼,要求拆除已加装的电梯。法院审理认为,难以认定采光通风、噪音等影响,遂驳回了业主的诉求。

4.广州某小区低层住户业主,以高层住户未与其协商好补偿方案为由,多次阻挠、破坏加装电梯施工,经法院审理认为,相关加装已经相关部门审批,该业主不得阻挠和破坏加装施工,并赔偿施工单位3600元的损失。

5.案例五见开篇热议的案例。



6.玉环某公寓加装电梯,受到楼栋两业主的强烈阻挠,理由是加装可能危害房屋安全,后被同楼栋其他业主起诉。法院作出调解判决,采用符合技术条件的施工方案,并由原告委托第三方对这两业主的房屋进行监测,分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三个时间进行监测。并约定了双方违约责任,均以16万元作为违约代价,超过的部分,以实际为准。

7.南京某小区楼栋,所有业主约定4楼及以上楼层出资加装电梯,如其他楼层使用电梯需交6万的保障金才可领卡乘坐。但在使用过程中,原来不出资的3楼也想使用电梯,拒绝缴纳保障金,因此起诉到法院。后经二审法院调解一致,设定电梯运行维护基金,头两年3楼可不出钱乘坐,从第三年开始跟其他业主一样分摊运行维护费用。

8.某小区电梯加装完成后,同楼栋两户业主以出入不方便起诉拆除电梯。法院审理认为,加装电梯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专有面积2/3以上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业主参与了表决,表决结果专有面积3/4以上业主、人数3/4以上业主同意。12户业主有10户同意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驳回业主诉求。

9.南宁某楼栋加装电梯,在表决过程中,有2户弃权1户反对,表决通过了电梯加装方案。但在施工过程中,反对的这一户业主以影响采光通风为由阻挠施工,把其他业主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认为,楼栋距离较近,确可能影响通风和采光,但无法评估影响程度,原告也无法举证,安装表决程序合法,且取得了相关审批,遂驳回了反对业主的诉求。不过,随后几名业主党员合计了一下,由其他业主出资7000多元,给这位反对的业主增设了电梯入户连廊,邻里之间最终又重归于好。

10.杭州某单元楼,是典型的老人居住区,平均每户都有两位70岁以上的老人,但在加装电梯协商方面,从2018年到2021年几年时间里,一直都达不成共识,只能暂时放在一边。一直到2021年下半年,街道根据业主的诉求重启加装流程,公开举行了听证会,邀请包括律师、技术专家、调解员等5方一起,经过各方辩解、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最终实现了电梯加装。



总结一下

看完以上典型案例,我们应该深有感触:

1.老小区加装电梯,不外乎就是这么些情况,要套大概都能套得上,可以说,你能想到的,基本都考虑到了。比如说,加装过程中,反对业主阻挠,加装后,业主以采光、通风等理由要求拆除,恢复原样。但结果也都看到了,就是都支持安装,从这里可以肯定一点,法律是支持,甚至说是偏袒加装的一方,在这个大方向下再谈其他,这个是毫无疑问的。行业发展、老龄化需要、居住品质提升等等,都是多方作用的结果。

2.住建部和最高法两部门公开召开发布案例给大家,释放的信号是明确的。所有成功加装案例中,在调解、判决过程中,均冠以“弘扬法治、文明、和谐、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传统美德”,目的就一个,在实现电梯加装目标的同时,也能让邻里之间能够和谐相处,毕竟,安装电梯是提高幸福指数,是针对的所有人。

3.这些案例中,基本延续了这样一个路径,三步曲:先依法判决,若再有异议,就多方调解,如果心里还有疙瘩,那就党员出面,给出有温情的关怀,效果在判决结果之上,结果是大家皆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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