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家门口的听证会搭起和解桥

“被告人张某被判刑,被害人马某也得到赔偿。履职过程依法公开,处理方式合情合理,办案结果双方认同。”日前,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马某所住小区走访,邻居们向检察官反映,两家没有因为案件加深积怨继续激化矛盾。

2024年8月,张某与马某因琐事纠纷引发刑事犯罪,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马某看病花费了7万余元,未得到任何赔偿。9月20日,案件被移送鼓楼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经走访了解到,张某与马某是老乡,都在福州务工。马某受伤后,家中唯一的收入来源断了,家里经济状况愈发困难。

“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起诉条件。但对马某一家来说,最急最盼的是能尽早得到赔偿。”鼓楼区检察院检察官告诉记者,为防止因“小案”处理不当埋下隐患,该院与鼓楼区司法局制定了《刑事案件检调对接实施办法》,明确规范案件办理流程,综合采用检察官说理、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措施,并指定专门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有效提升调解成功率。

根据检调对接机制,承办检察官联合人民调解员制定该案的调处方案,以公开听证的方式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听证地点选在了马某所住小区,并邀请人民调解员、听证员、社区工作人员和张某家属参加。

“作为来福州务工的同乡,本应互相帮助,现在因为一时口角出了事,你们于情于理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承办检察官和人民调解员对张某的家属开展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考虑到马某的实际困难,该院还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他解了燃眉之急。

“有了这笔救助金,加上对方的赔偿,我的生活有了保障。检察官上门办案、解纷,就像是住在隔壁的邻居,让我感觉很安心、很放心。”马某说。

根据调解结果,结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2024年10月17日,鼓楼区检察院对张某提起公诉,并建议对其从宽处罚。11月27日,张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未提起上诉。(张仁平 汤佳锟 许斯影)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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