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宜春法院



两捆柴火、一道围栏,让多年邻居对簿公堂。

“我家院子里的围栏被她故意毁坏,我要求她赔偿。”“她把我辛苦去山上拾的两捆柴火扔到了河里,她就是仗着她家人多,欺负我,我一分钱也不会赔!”

近日,丰城法院尚庄法庭联合乡镇综治干部调解了一起因两捆柴火引发的邻里纠纷,再续了两家邻里情分。

张某和李某是邻居,但两家常年积怨,经常会因为邻里琐事发生争吵。

2024年8月份,双方又产生了冲突,起因是张某认为李某把两捆柴火堆在两家房子的过道上,影响了自己通行,于是就把李某的柴火扔到河里。

李某越想越气,于是趁张某不在家时把她家的围栏拆了也扔到了河里。后经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调解无果,张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赔偿损失。


尚庄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诉讼标的额也不大,同时考虑到双方是邻居且积怨多年,若一判了之,案虽结但事难了,调解方式更有利于从根源上解决两家的常年积怨。


于是,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主动联系镇政府综治干部、村委会干部,到现场共同调解,并对张某受损围栏的长度进行了实地测量。

“法官,你看她把我的围栏都给拆了,还扔到了河里......”张某指着自家的院子,向法官痛斥李某的行为。

“李某啊,她把你家柴火扔了固然不对,但你现在也把人家三十余米的围栏拆了,你这做法也不可取啊!”承办法官语重心长地说道。

“她要我赔偿,我绝对不可能出钱,我顶多买来围栏,帮她围好,但是她之前把我的柴火扔了,她也要赔我柴火的损失。”李某说道。

“不行,要是这样的话,以后她还会拆了又补,补了又拆,我不同意。”张某略有担忧的说道。

调解现场,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承办法官与乡镇综治干部商量了一番,决定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做工作。

承办法官从法律法规角度劝导李某破坏他们财产的行为是不对的,要承担赔偿责任;综治干部从邻里和谐的角度,劝导张某多换位思考,消除对立情绪,都是邻里乡亲,本应是互帮互助的关系。

历经数小时,通过法官和乡镇干部“面对面”沟通倾听、背对背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各自放下往日的恩怨,达成初步调解意见。

群众事无小事,细微处见真情。丰城法院尚庄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解纷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调联动,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立足群众“小事”,办好民生“大事”。

来源:丰城法院

编辑:欧阳容言

编审:杨柳青青

监制:陈明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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