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作为公民通识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基础路径
■法治教育有助于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作用,是促进社会治理顺畅运行的重要保障
近日,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明确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筑牢基点。
教育是提升人的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手段,法治教育作为公民通识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基础路径。法治素养蕴含了人们熟悉法治知识、掌握法治技能、拥有法治思维和树立法治信仰等方面的能力。一方面,教育可以加深人们对法治的认同,国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不仅注重丰富公民的法治知识与法治技能,还重视启迪公民的法治意识与法治思维,关注培育公民的法治观念与法治信仰,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促进全体国民法治素养的普遍提升。另一方面,法治实践为深化法治教育成效提供契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法的制定与运行在价值取向、内容构成、形式结构、程序设置等方面,更加凸显以人民为中心,法治对公民权益的认同与保障进一步促进社会公众尊法信法守法意识的有效养成。
法治教育不仅是对公民进行法治知识的传播普及,更是引领全体公民践行法治思维与提升法治行为能力的动态过程。法治教育有助于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作用,是促进社会治理顺畅运行的重要保障。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一个国家现代文明的标志,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既需要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夯实基础,也需要以全民守法汇聚合力。
法治教育对象的多元化与全面化,为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奠定了主体基础。一方面,法治教育作为全民学法的基础途径,是全民尊法懂法用法守法的前提,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塑造公民认知基础。根据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国家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通过开展青少年系统性法治教育、公民通识性法治宣传教育和重点人群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基点,使社会公众不仅养成遵守法律履行义务的认知自觉,也能够形成依法行使权利和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行为共识,进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反哺社会治理的规范化与程序化。另一方面,国家法治教育体系还包括高等教育领域的专业化法学教育和干部教育体系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常态化法治教育,通过培养和锻炼具有扎实法治知识和良好法治素养的专业人才队伍,为健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体制机制提供人才支撑,助力保障人民权益、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国家安全稳定。
法治教育不仅能够提升社会公众的法治素养,还有助于培育公民的法治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公民法治实践,让法治成为影响社会公众内在认知与外在行为的强大力量。在公民法治学习和践行法治的过程中,全体公民不仅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也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监督者与反思者,在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的互动理性中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拥护者和捍卫者。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普法工作,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应当将法治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各环节,需要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面有序协同,通过丰富法治教育内容,创新法治教育形式,拓展法治教育空间,强化法治教育智力支持,健全法治教育监督与保障机制,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巩固和推进法治教育全面系统发展。
(作者系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法治与发展规划研究所副研究员)
《中国教育报》2024年12月26日 第02版
作者:汪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