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持续深入开展煤炭、烟花爆竹、汽油等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助力恩阳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12月25日,该局集中公布一批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发挥执法震慑作用。

案例一:巴中市恩阳区玉山镇某经营部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案

2024年“铁拳”行动、“春雷行动”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中,恩阳区市场监管局对恩阳区某经营部销售的民用散煤进行了监督抽验。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挥发分不符合GB34169-2017《商品煤质量 民用散煤》标准中表1无烟1号的技术要求,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经查,该经营部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恩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巴中市恩阳区某能源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车用汽油案

2024年“铁拳”行动、“春雷行动”暨春节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中,恩阳区市场监管局对恩阳区某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汽油(VIB)进行了监督抽验。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甲醇含量不符合《GB 17930-2016车用汽油》标准要求,依据《2023年巴中市车用汽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被抽检产品为不合格。经查,加油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恩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巴中市恩阳区某液化气充装站配送点销售不合格液化石油气案

2024年“铁拳”行动、“春雷行动”暨春节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中,恩阳区市场监管局对恩阳区某液化气充装站配送点销售的液化石油气进行了监督抽验。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C3+C4)烃类组分(体积分数)不符合GB 11174-2011《液化石油气》标准要求,该批产品不合格。经查,液化气充装站配送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恩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巴中市恩阳区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烟花爆竹案

2024年“铁拳”行动、“春雷行动”暨春节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中,恩阳区市场监管局对恩阳区某商贸有限公司的爆竹进行了监督抽验。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部件不符合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标准,依据《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经查,该商贸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恩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巴中市恩阳区某购物中心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案

2024年“铁拳”行动、“春雷行动”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中,恩阳区市场监管局对恩阳区某购物中心销售的塑料购物袋进行了监督抽验。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环保要求不符合GB/T21661-2020《塑料购物袋》标准要求,依据《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判定被抽查产品为不合格。经查,该购物中心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恩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杜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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