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亲密无间到形同陌路

从无话不说到无话可说

从怀着对美好生活的憧憬进入婚姻殿堂

到夫妻二人因彩礼返还问题“对簿公堂”

如何妥善化解这类离婚纠纷

是法官的一大难题

请看前郭县人民法院

王府人民法庭法官是怎样做的

基本案情

张某与夏某于网络相识相爱。2024年1月,双方登记结婚,二人均系再婚。张某在婚前给付了夏某彩礼款12万元。在婚后生活中,随着三观和性格上的差异逐渐显现,一些鸡毛蒜皮的家庭琐事成为两人频繁吵架的导火索。在一次争吵中,张某酒后失去理智,对夏某说出了威胁的话语。心灰意冷之下,夏某选择分居,试图以此来逃避,但矛盾没有因此平息,反而与日俱增,和好的希望也变得越来越渺茫。最终,张某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并要求返还彩礼。

调解过程

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的第一时间,就对案件进行了研判,并通过电话与双方沟通,仔细倾听他们的诉求,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法官从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里感受到了双方的疲惫与无奈,也察觉到了他们内心深处对于解决问题的渴望,但双方对于彼此的诉求均非常坚持,于是,法官果断组织二人到法院进行面对面的调解。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你们曾因爱情生活到一起,如今虽遇到了困难,但我相信只要坐下来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不让矛盾升级,对彼此都有好处。”法官耐心地劝说夫妻二人。然而,随着调解的深入,法官发现,双方家庭矛盾错综复杂,如同一个解不开的死结,深深的困扰着他们,便决定中止本次调解。



期间,法官前往双方当事人家中了解实际情况,看双方是否有和好的可能。但通过与双方亲属的交流发现,二人的矛盾很难调和,两人及其家属对于离婚的决心异常坚定。

面对这种情况,法官没有放弃,他深知婚姻家庭纠纷的妥善解决,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关乎家庭的和睦与社会的稳定。因此,在第二次调解开始前,法官迅速调整了调解策略,将重点转向双方争议的彩礼返还问题上。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张某要求彩礼全部返还,而夏某也向法庭说明,其已经向张某返还了60000元,剩余彩礼均用于双方的日常花销,调解一度陷入了僵局。故此,法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先是对张某单独说明彩礼如何返还及返还数额的相关情形,全部返还的诉求于情于理于法均不予支持,之后对夏某进行劝导,让其内心放下芥蒂,尽量协调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返还比例,把事情圆满的解决掉,把两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在法官一上午的悉心劝说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二人均同意离婚,夏某同意返还部分彩礼。调解书送达当日,双方和平分手,夏某当即给付了张某6000元彩礼款。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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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前郭法院

初审:张加新 崔苍竹

复审:李 磊

终审:孙丽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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