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24-2025采暖期以来

由于部分热用户法律意识淡薄

窃热、窃水、私装管道循环泵等

违规用热行为频发

严重威胁海拉尔区城市

供热安全、供热质量



为维护正常供热秩序,海拉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拉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海拉尔区各供热企业决定在海拉尔地区依法对违规用热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

《呼伦贝尔市城镇供热管理办法》规定

违规用热包括

★ 从供热设施中取用供热循环水;

★未经供热单位同意,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加供热面积或者改变用热性质;

★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等改变供热运行方式;

★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违规用热行为查处

如有热用户存在违规用热问题,能够自行整改的免予处罚。对拒不改正或逾期未改正的,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供热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私自取用、排放供热循环水等行为造成供热企业损失的,由供热企业提起法律诉讼,热用户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违规用热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拒不履行整改义务的,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呼伦贝尔市城镇供热管理办法》予以处罚,性质恶劣或拒不整改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周边热用户造成相关损失的,由违规用户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有关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呼伦贝尔市融媒体中心记者:魏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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