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邓广铭《岳飞传》,图片源自网络,旨在知识分享,如涉版权问题,联系小编删除。

我们必须承认,南宋政权与金政权,乃是两个国家。

曾经有人认为,宋、金战争,是在全中国分裂为几个政权的历史时期内,发生于同时并存的两个政权之间的战争,是属于内战的性质,不能把它认为是国与国之间的战争。

我不同意这种意见。

众所周知,每当我们历史上在同一时期内出现几个割据政权时,每个政权都要选用一个特定的国号,而从来没有一个政权是用“中国”为其国号的。齐、楚、燕、韩、赵、魏、秦争霸时是如此,魏、蜀、吴鼎立时是如此,东晋、十六国、南北朝时期是如此,辽、宋、西夏、金先后对峙时期也是如此。其中的每一个政权,都是一个具有特定名称的独立王国。单就某一个独立王国来说,它虽然是与其他若干个独立王国同时并存于中国的疆域之内,但由于它的统治阶级是以维护自己的政治统治为目的的,它具有一套阶级统治的机器,拥有自己的领土、人民和主权,我们遂也不能不把它称做一个国家。除了“国家”这个词儿,实在也找不出更合适的名称可用。

如果把同时并存的某一个特定国家的国号作为“中国”的同义词,而把其它国家排斥在“中国”这一个词的涵义之外,那当然是错误的、荒谬的。当人们谈到魏、蜀、吴三国鼎立时,不论以魏为正统也好,或以蜀为正统也好,从来没有人把另外两国排斥在中国之外;当人们谈到南北朝时期内先后出现于南方或北方的诸国时,不论以南方的宋、齐、梁、陈为正统也好,或以北方的魏、齐、周为正统也好,也从来没有人把非正统的一方排斥在中国之外。同样,当宋、辽、西夏或宋、金、西夏同时并存时,我们称之为三国鼎立也完全可以。它们虽互为敌国,但也并不把对方排除在中国之外。例如,宋、辽双方互通文书,即互相以南朝、北朝相称。辽道宗曾向人说道,自来都认为居处在北极星下的才是中国,而辽的境土就正处在北极星下(洪皓《松漠记闻》)。金主完颜亮在决定出兵伐宋时也写有这样的诗句:“万里车书盍混同,江南岂有别疆封?”可见辽、金的统治者也全是以中国自居的。

既然宋与金各自都是一个国家,则金国人把宋称为外国,或宋国人把金称为外国,是理所当然的事,而我们把宋、金双方相互派遣的办理交涉的人员,称之为外交使节,也同样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这个所谓外国,仅仅是金对宋或宋对金而言的,决不是以宋或金与“中国”相对而言的。

既然宋、金是两个同时并存而又相互敌对的国家,那么,当它们之间互相征战时,把属于进行正义战争的一方,而又矢忠矢勇维护其本方主权与利益的岳飞,称作爱国的将领,而把力主屈己降敌的秦桧叫做卖国贼、汉奸,自然也是完全恰当而且完全正确的。

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的第一章第一节中,曾有这样一段话:

中华民族的各族人民都反对外来民族的压迫,都要用反抗的手段解除这种压迫。他们赞成平等的联合,而不赞成互相压迫。在中华民族的几千年的历史中,产生了很多的民族英雄和革命领袖。

这里所说的“外来民族”,固然也包括来自中国以外的民族,例如17世纪内占领我们台湾的荷兰人,但主要却是指“中华民族的各族”中的某一族而言的。因为,在19世纪中叶以前,除了郑成功从台湾赶走的荷兰人而外,在中国的疆域之上,并不曾有中华民族以外的什么族,来对中华民族的任何一族进行过压迫;而且,对于像荷兰这样的外来民族,中华民族的各族人民也不可能与之洽谈什么“平等的联合”。经常并大量地出现在中国疆域之上的,却只是中华民族的各族之间的相互斗争的事实。而在每次大规模的相互斗争之后,继之而来的又总是各族人民之间的互相融合。

在中华民族内部各族间互相斗争时,总有一方较强而另一方较弱,一方是正义的而另一方是非正义的,因而也就必有一方是压迫人的而另一方是受人压迫的。单就12世纪初期我国东北地区的女真族和契丹族之间相互斗争的事例来说:当时的女真族是处在辽王朝契丹贵族统治之下的,它在政治方面既受到辽王朝的压迫,在经济方面也受到辽王朝的残酷剥削。从1114年以来,女真族人民就在完颜部的酋长阿骨打的领导下,起而反抗辽王朝的统治,先后共用了八九年的时间,就把辽王朝所属的上京临潢府、东京辽阳府、中京大定府、西京云中府、南京析津府全部攻占,把辽政权全部摧毁。这一场进行了十来年的战争,虽然是由女真族完颜部的酋长发动和挑起的,但却是因契丹族统治者长期以来对女真族进行的严酷压榨而引起的,是女真族为解除来自契丹族这一“外来民族”的压迫剥削而采取的反抗手段,一句话,是一场正义的战争。从而领导了这次战争,而且取得了一个胜利接连一个胜利的阿骨打,他的斗争既符合了女真族全体人民的利益,且又不是以损害契丹族人民的利益为代价的,因此,我们理所当然地应称完颜阿骨打为民族英雄。不只是属于女真族这一狭隘范围内的民族英雄,而且是属于全中华民族的民族英雄。

阿骨打在把辽王朝灭掉之后,并没有把兵锋转向北宋王朝的打算。但在他的弟弟吴乞买于1123年继位,并于1125年把逃往西北地区的辽的末代皇帝捉获之后,在没有受到北宋王朝任何触犯的情况下,却无端寻衅,举兵南犯,在既已把北宋王朝灭掉之后而仍不背罢休,这很明显地是一种不义之战。而代表了宋方的全体人民的愿望,为卫护汉族地区已经高度发展的封建的生产方式及其精神文明,起而以武装抵抗女真的铁骑,阻止其蹂躏破坏,以求避免整个社会被拉向倒退浩劫的人物,像岳飞其人,同样是理所当然地应被称为民族英雄。也同样,不只是属于汉族的民族英雄,而是属于全中华民族历史上的一个民族英雄。

有人以为,即使承认南宋军民抗击女真铁骑的斗争是正义性的,即使承认领导了这次战争的著名将领岳飞为民族英雄,但也只能承认他是汉族历史上的一个民族英雄,汉族以外的各族,特别是受到他的抵抗和打击的女真族,是不能承认他为民族英雄的。这也就是说,岳飞并不是属于全中华民族的英雄。

我以为这一论点是很值得商榷的。

自从女真的军事贵族率领铁骑南侵宋境之日始,岳飞即投身于抗击南侵军的斗争当中,并从此确定了以抗击女真铁骑,洗雪国家仇耻作为他的职志。通过他后半生的实践,更确实证明了,他从立定这一职志以来,就一直念兹在兹地,力求实现他的这一职志,而始终笃实英勇地置身于抗金斗争的最前线,尽最大的努力以抵御女真兵马的南进,及其在进军途程中的掠夺和屠杀,以求使东南半壁的各族人民尽可能免遭蹂躏和涂炭。这说明,岳飞对于保卫高度发展的封建的生产方式,封建的精神文明和文化,都是做出了杰出贡献的。这种种,固然符合了广大汉族人民的利益,而对于女真族人民(更不用说其他族的人民了)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来说,也是不会发生任何损害作用的。这就等于说,他对于整个中华民族的进步和发展,确实提供了大量的积极因素,把他称做中华民族的英雄,他的的确确是当之无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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