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极越汽车总部大厅排起了长队。

员工绝大多数已在线上签署了《解除协议》,自善后方案公布后,总部员工都挺开心的。因为是最后一个上班日,在早上打卡后,大家排队归还资产,并纷纷到公司墙签名留言,打卡纪念。


“极越闪崩”事件爆发后,极越员工善后问题迎来大结局。

12月19日,极越员工善后方案出炉。

1、经济补偿:将按照“N+1”的标准提供经济补偿。其中,N为司龄起算日至2024年12月20日的服务期限折算,“1”为上个月的基础月薪和津贴(餐补及话补)。截止到离职日尚未享有的年假及调休予以折算。

2、工资与社保、公积金:工资结算至2024年12月20日。将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至2024年12月,并在人社部门要求的办理时间前办理缴纳完成。

3、特殊安置:对于处于“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工伤、医疗期的员工,原则上保留工作岗位直至相应情形结束,如个人有协商意愿,可联系留守邮件。

4、履行方式与时间:在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和见证下,建立监管共管账户,代集度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之前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垫付资金由百度、吉利打入。


百度,吉利,作为股东,都做的很敞亮。

因为极越汽车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重点就是“有限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极越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承担,投资人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这一制度也为投资人投资设立了风险底线,有助于控制损失。

从法律上看,投资人、高管二者的职责分工明确:股东负责出资,高管负责日常管理。极越作为独立公司,独立融资和经营,投资人百度与吉利主要依赖CEO进行管理,通常不干预日常运营。公司的研发、市场、销售、人力资源、财务等事务均由高管负责。

所以此次百度和吉利作为投资方,出于社会责任,主动协助支付员工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但按照《公司法》规定,这些费用,包括极越的其他“外债”,并非投资方应承担的法定义务。

同时,投资人与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之间也并非“子债父还”的关系。尤其是涉及极越与供应商等法人主体间的关系时,双方债务清算应该以《民法典》《公司法》等法律为准绳,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推进,该破产清算的就破产清算,而不能将责任转嫁给投资人。

长远来看,企业发展需要一个理性、有序、规则明确的市场经济环境,也需要理性、清朗的舆论环境,法律的主导作用应与商业道德相互支持,无论是员工、投资人还是供应商,各方利益都应依法得到保护。


所以,百度和吉利的社会救济行为,千万不能被理解为股东的“无限责任”。

而目前,不管是极越汽车的当事高管,还是外界供应链的利益相关方,都在故意引导舆论,打土豪,打秋风。

这种风气一旦开头,中国的创新创业环境必将受损,创业和就业环境必将恶化。

呼吁:当前的舆论也好,公众也好,都需要将感性和理性结合看待,如果有限责任企业背负上了无限责任,结果就是不再有人创业,也就不会再有人能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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