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纪检部门介入山西大同“破门亮灯”事件,律师称撬锁者或被撤职)

大河报消息,8日上午,古城街道办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大河报《看见》记者,该起事件正在处理中,“现在这件事,纪检(部门)已经开始在找人谈话,在了解这个事情了,很快就会出结果”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有处理结果的话,将会第一时间在官网发布。

同日,平城区政府办相关工作人员称,此事的处理结果以通告为准。

随后,记者先后致电平城区委宣传部、平城区纪委监委、大同市委办公室等多家单位了解此事处理进展,均未获有效回应。

纪检部门介入山西大同“破门亮灯”事件,律师称撬锁者或被撤职

平城区古城街道办发布致歉信,图为官网截图

“破门亮灯”始末

上述“破门亮灯”事件发生在2月3日晚,即正月初六。

多家媒体报道称,大同鼓楼东街有商户反映,3日晚,数名身着“平城综合执法”制服的人员,撬开门锁,进入已经打烊的商铺开灯。这一过程也被店铺内的监控视频拍下,相关视频片段在网上广泛流传。

报道称,上述工作人员强行破门开灯的原因,系此前古城街道办鼓楼社区发布了一份倡议书,要求从除夕到正月十五,商铺屋内屋外应该“彻夜亮灯”。

纪检部门介入山西大同“破门亮灯”事件,律师称撬锁者或被撤职

古城街道办下发《倡议书》 图/大风新闻

2月6日,被破门的店铺合伙人马女士在接受央广网采访时表示,事发当天店里打烊时只开了门前的三盏灯,“然后他们就说必须得都开,这大过年的已经回去了,又刚生了孩子还没满月,回去了再让来,黑洞洞的就不想来了。另外我这一家没开也不影响啥,就没想多,说就不去了,对方肯定态度也不好,说‘你要是不来我们就给你开’。(我们这边就)说‘你就开去’。结果没谁能想到,人家就真的开了。”

马女士还称,3日夜里11点多,她接到了工作人员的电话,是她同意街道办开锁开灯,“人家给我打电话说没开灯,我说那行了,你们进去开去,你们要能进去就开去吧。只要丢不了东西,我觉得这是一个小事儿。”

负责管理该店铺的大同鼓楼东街物管中心李月琴承认当时在态度上、方法上有些武断,第二天一早就和店长做了沟通解释,派工作人员修复了损坏的门锁,取得了店长的谅解。

随后,“破门亮灯”事件经媒体报道,引发广泛关注。

2月7日,古城街道就“破门亮灯”致歉。

此外,记者注意到2月6日,大同日报刊发了一篇题为《彩灯商铺扮靓夜大同 拉满古城春节氛围感》的文章,文中提到“为给市民、游客打造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氛围,春节前夕,大同市相关部门早早开始精心筹备,全力为亮化工程建设加班加点,打造出一片如梦如幻光的海洋,同时,倡议古城内沿街商户尽量延长营业时间,夜间开启店铺灯光,让城市的夜晚更加璀璨”。

纪检部门介入山西大同“破门亮灯”事件,律师称撬锁者或被撤职

事发监控截图

律师:相关人员应承担行政责任,或被撤职

针对“破门亮灯”一事,人民网发布评论《“破门亮灯”,道歉不是终点》称,“破门亮灯”,无论是什么初衷,都经不起丝毫推敲。未经允许,破门而入,“破”碎了当地政府形象,“破”裂了群众对当地相关部门的信任。这一行为,不仅侵犯了群众合法权益,还涉嫌滥用行政权力,让法律蒙羞。

文中多次强调“法律红线不能碰、底线不可越”。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亮灯工程是政府倡导的行为,本身没有行政强制力,工作人员无权强制店铺亮灯。

“撬锁的工作人员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工作人员未经店主允许私自撬锁进入店铺,侵犯了店主的权利,店主有权要求工作人员赔偿自己的财物损失。同时,上述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也应当受到行政处分。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39条,相关人员面临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者可能被降级、撤职或开除的处罚。”

付律师表示,涉事商家可以直接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赔偿自己因为对方撬锁带来的财物损失。如对方不予赔偿,可以向执法机关申请行政赔偿,要求赔付损失。同时还可以向纪检委进行举报,要求相关单位追究涉事执法人员的责任。

相关新闻

大同就“破门亮灯”行为道歉,涉事商铺:还没和我们说怎么补贴电费

2月7日,山西大同平城区古城街道就“破门亮灯”行为道歉。称因工作方法失当,造成工作偏失,引发舆情,今后将引以为戒。

此前,大同古城的商户岳先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月3日晚11点,他接到当地工作人员电话,要求其回到店里开灯。他拒绝后,店铺被消防、城管等工作人员强行撬锁,进入店铺开灯。

事发前,1月27日,古城街道曾分发倡议书,要求大同古城内沿街商户尽量延长营业时间,夜间开启店铺灯光,营造节日氛围。

2月7日,封面新闻致电平城区政府及古城街道办,询问如何补偿对商户造成的破坏、电费损失?撬锁的工作人员将如何处置?工作人员表示,后续将进一步通报进行说明。

当地倡议“亮灯”营造节日氛围

店铺闭店后被“撬锁开灯”

店铺所有者岳先生接受大风新闻采访时表示,2月3日晚,他接到要求开灯的电话时,已经关门回家,由于孩子刚满月,正在哄孩子睡觉,就拒绝了回店开灯的要求,“我解释说,我已经闭店了,没人了。对方说,不营业了也得开灯,必须得全开。”

岳先生提供的通话录音中,对方在电话里称:“你不开,一会儿公安就过来直接给你切开,我们就给你开了,你不信你就试试。”


店铺监控视频截图 图/大风新闻

随后,店里的监控视频显示,店门被撬开,灯也全部打开了,几名身穿“平城综合执法”反光制服的工作人员进入店里。大门门锁和地锁均被损坏。

当地工作人员此举的依据,来自1月27日大同市平城区古城街道办事处鼓楼社区发布的《古城亮化倡议书》。岳先生表示,年前有工作人员上门发放通知。

该《倡议书》称,为了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氛围,现就做好春节期间的美化亮化工作倡议如下:从1月27日(腊月二十八)~2月12日(正月十五),每晚18点到次日凌晨6点,属于亮灯时间段,要求室内留灯,古城内各商业门店应确保室内灯光充足,直至次日天明。门头牌匾、广告牌、LED电子屏及灯笼等应全部点亮,直至次日天明。《倡议书》还要求商家自行做好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

涉事街道办道歉

当地:赔偿补贴将进一步通报

2月7日上午,平城区古城街道发布道歉声明称,因我街道工作方法失当,引起“破门亮灯”网上热议,占用大量社会资源,在此向广大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诚挚的歉意。

此次“破门亮灯”事件表面上是由于沟通不畅、造成误会、引发舆情,实质上反映出我们在工作过程中存在思想上急于求成、方法上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造成工作偏失,对城市形象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在此诚恳接受上级处理和社会各界批评。今后我们将引以为戒、规范管理、改进工作、转变作风,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2月7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致电三家位于大同古城沿街商铺,店主均表示在年前(1月27日)有工作人员到店通知,发放倡议书,要求春节期间要彻夜开灯,直到正月十五结束。“这几天也一直亮着呢,橱窗灯24小时开着。”

“破门开灯”引起关注后,2月6日,大同日报发文称,春节期间,当地政府倡议大同古城内沿街商户尽量延长营业时间,夜间开启店铺灯光,让城市的夜晚更加璀璨绚丽。额外的电费,政府将予以补贴。

记者就此询问上述三家商铺,店家表示“没和我们说,不知道会怎么补贴电费”。

随后,封面新闻致电平城区政府及古城街道办,询问如何补偿对商户造成的破坏、电费损失?撬锁的工作人员将如何处置?工作人员表示,后续将进一步通报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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