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花1000万买官的李明卫,被控受贿上亿)

2月8日,贵州省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通报,该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水投集团原总经理李明卫受贿、贪污、行贿、串通投标一案,检察机关指控其受贿1.73亿余元。

李明卫(中)受审 图源: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2005年至2023年,李明卫利用担任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贵阳公司总经理,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工程项目设计变更、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3亿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2010年至2019年,李明卫利用担任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贵阳公司总经理,贵州黔投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列项目支出、虚增勘测设计费用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070万余元;

2020年至2021年,李明卫为谋求本人职务提拔,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1000万元;

2023年,李明卫在担任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在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业主方的项目开标过程中,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贪污罪、行贿罪、串通投标罪追究李明卫的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李明卫,仡佬族,1966年11月出生,贵州安顺人,曾任贵州省水投集团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

1月17日晚,由贵州省纪委监委与贵州广播电视台联合摄制的反腐专题片《纵深推进—贵州正风肃纪反腐》第二集《聚焦重点领域》播出,披露了李明卫等人腐败问题。

李明卫得知时任省水利厅厅长樊新中与时任省委书记孙志刚关系好,便积极向樊新中靠拢,向他表忠心,并奉上重金。

贵州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介绍,“李明卫为了晋升省水投集团总经理职务,找当时的省水利厅厅长樊新中帮忙,为了得到和感谢樊新中的帮助,李明卫分四次一共送给樊新中1000万元。

李明卫说,“我想到我要攀上这条线、搭上这个权贵,那么以后对于我谋取更大的政治前程,就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了。”

李明卫在专题片中出镜

专题片介绍,李明卫一向把水利工程项目视为“摇钱树”,多次安排下属杨诚等人通过虚列专家费、会议费等方式,套取公司项目资金。

李明卫还推荐安排杨诚到某公司任副总经理,后帮助该公司拿下合同金额近22亿元的水库项目,并收取巨额贿赂。

2023年10月,李明卫官宣被查,2024年9月被“双开”。通报称,他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大搞“七个有之”,热衷于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任人唯亲,严重破坏集团政治生态。靠企吃企,大肆侵吞国有资金;将国有企业视为“私人领地”,利用工程项目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职务晋升,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巨额财物,情节特别严重。

延伸阅读

被提拔为省委办公厅副主任、丈夫工作也获调动后,女厅官送了69.5万

(2024年)11月15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委办公厅原副主任陈丽萍受贿、行贿一案,对被告人陈丽萍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对陈丽萍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图为陈丽萍受审画面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3年,被告人陈丽萍利用担任原铜仁市市中办事处主任,铜仁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铜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贵州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公司经营、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0万余元。2018年、2019年,陈丽萍为其职务提拔和亲属工作调动请求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帮助,之后陈丽萍为表示感谢送给他人人民币69.5万元。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丽萍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行贿罪。陈丽萍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为谋取职务晋升、调整而行贿,均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鉴于陈丽萍具有积极退赃等情节,对其酌定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政事儿”注意到,今年8月1日,陈丽萍受贿、行贿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时,检方指控,陈丽萍是为夫妻二人的工作调动和谋取职务提拔,请托他人提供帮助,给予他人人民币共计69.5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陈丽萍出生于1966年6月,曾任铜仁市委副秘书长,铜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铜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产管理办公室)局长(主任)等职。

2018年6月,陈丽萍被公示拟任贵州省委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公示期过后,她担任该职

综合法院审判信息,陈丽萍是在自己被提拔为贵州省委办公厅副主任之后,给他人行贿。

当时的贵州省委书记为孙志刚。2023年8月28日晚消息,孙志刚被查。2个月后,2023年10月27日消息,陈丽萍在任上被查;今年4月24日消息,她被“双开”。

经查,陈丽萍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政治攀附,参加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毫无组织原则,弃守廉洁底线,违规违纪谋取职务利益;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陈丽萍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丽萍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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