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新!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

日前,省人民政府批复原则同意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和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规划是各县(市、区)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

最新!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

摄影/方临明

筑牢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

杭州市萧山区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2.7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1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8.1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4626倍以内。

杭州市余杭区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0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3.8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11.6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4621倍以内。

杭州市临平区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2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0.9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4233倍以内。

杭州市钱塘区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9.4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1.0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8.9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4281倍以内。

杭州市富阳区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3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7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54.3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690倍以内。

杭州市临安区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6.4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0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40.0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584倍以内。

桐庐县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6.7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1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44.56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959倍以内。

淳安县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2.1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2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760.6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990倍以内。

建德市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7.9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5.6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55.5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73倍以内。

最新!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强化区域协同、市域统筹,做优主城、做强辅城、集聚县城、培育重镇,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

严格保护和集中整治杭嘉湖平原耕地集中片区,夯实粮食生产基础,拓展龙井茶、径山禅茶、枇杷、草莓等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空间,形成高效和美的现代农业空间。

筑牢重要生态屏障,加强千岛湖、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等生态保护修复,维护森林、湿地等特色生态系统,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优化城区用地布局,提升公共服务能级,强化辐射带动作用,提升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引导小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构建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结构合理、集约高效的城镇体系。

营造美好宜居城乡空间

统筹城乡生活圈建设,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加强大运河、良渚古城遗址等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活化利用,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管理要求。

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等重要控制线管控,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强化国土空间设计引导,优化城乡空间形态,打造富有地域特色的城乡风貌。

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完善设施网络协调布局,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优化综合交通网络布局,强化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加强轨道、高速公路等重大区域交通设施的空间预留管控。

强化水利、能源设施空间保障,完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配套。

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加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森林、湿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修复,推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

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统筹推进闲置土地处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引导土地复合利用,实现紧凑集约高效绿色发展。

高质量做好规划实施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功能,健全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科学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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