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篙御河桃花汛,十里村爨玉粒香。”曾经作为“皇室贡米”的天津小站稻,承载着千年农耕智慧,是独属于津沽大地的“金字招牌”。然而,伴随着“小站稻”商标声誉日盛,侵权行为却悄然出现。
2024年9月,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嫌侵犯“小站稻”商标的案件,这也是天津法院受理的首起知识产权民事支持起诉案件。
庭审中,法官围绕“小站稻”商标的历史渊源、权利范围及侵权行为对商标权的损害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展开事实调查,这场庭审在化解纠纷的同时,也作为一堂知识产权保护公开课实现了普法教育。
近年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依托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机制优势,系统性推进民事、刑事、行政审判程序集约化整合,构建“三合一”专业化审判体系,显著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精度与效率。
始于明朝,盛于清代的天津“小站稻”,因引用运河肥水灌溉而品质卓绝。有了司法的护航,“小站稻”品牌将会更大程度地反哺产业、惠及农民,这不仅是法治建设服务乡村振兴的生动缩影,也是天津法院持续加大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力度的又一次成功实践。
出品:王锦亚 张守增
监制:何江 刘岚
策划:晓雪 宋晓俐
文案|制作:宋晓俐 胥立鑫
参与制作:王福荣 孙政 肖宝清
李硕 卢娜 李小芳
海报设计:梁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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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转自: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