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21日讯近日,家住绍兴的韩女士反映,她16岁的儿子偷偷去文身店在手臂上文了一朵花,她知道后非常气愤,去找文身店维权,要求文身店把儿子的文身洗掉,并赔偿相应损失,结果却碰了钉子。据了解,孩子文身花了600元,但是洗掉可能要几万元。那么,文身店给未成年人文身的行为是否合法呢?


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对此,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邹建强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首先,文身店经营者的行为是严重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之规定,不适宜未成年活动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本案中文身店老板没有尽到上述应尽的义务,属于违法。

其次,因为小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其合法权益被侵害,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可以向文身店要求损害赔偿。另外,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场所运营单位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还应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有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全社会应当形成一个良好的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环境和氛围,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 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闪电新闻记者 郝彬洁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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