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宁乡:14小时,查封扣押3台起重机






□ 邹晴 文/图

“查封组到位!”“传唤组到位!”近日,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10余名执行干警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开展涉工程机械专项执行。

被执行人滕某师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购买了不同吨位的汽车起重机4台。合同签订后滕某师未按期履行被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滕某师需支付650余万元及逾期利息。

兵分多路,在当地法院及公安局的协助下,执行干警分头开展工作。在查封扣押执行现场,执行干警拉起警戒线,并向不明情况的案外人员释法明理。进入起重机工作的园区,执行干警按园区规定统一着装,有序开展查封扣押。在拘传现场,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所在的项目部宿舍外蹲守。

经过14小时,执行干警查封扣押并转移起重机3台,顺利传唤被执行人滕某师。当天,拒不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滕某师被司法拘留十五日,其涉嫌拒执的犯罪线索也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图①: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商讨方案。

图②:执行干警向案外人释法明理。

图③:执行干警核对设备编码并拍照留存。

图④:执行干警依法对起重机进行查封。

图⑤:执行干警协助装车。(邹晴)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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