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昌平分局结合平安行动,强化出租房屋登记管理,持续开展出租房屋治安问题整治,督促房屋出租人履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全力守护辖区安全稳定。
案例分析
01
案例一
4月22日,松园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辖区嘉城中心一房屋检查时,发现该房屋出租人王某利用此房屋经营“黑旅店”,存在“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的违法行为。后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并取缔经营场所。
02
案例二
4月23日,小汤山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辖区金科帕提欧小区一出租房屋检查时,发现该房屋出租人顾某利用此房屋经营“黑旅店”,存在“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的违法行为。后公安机关依法对顾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并取缔经营场所。
03
案例三
4月24日,龙园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辖区龙泽园街道东亚上北13号楼一出租房屋检查时,发现房屋出租人孙某某明知房屋门锁等治安防范设备设施缺损,不予配备维修,造成出租房屋存在治安隐患。后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孙某某限期改正,并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请房屋出租人规范经营出租房屋,不得违规经营“黑旅店”或短租住房,在出租经营短租住房前应向派出所履行报备手续,并签订《短租住房治安责任保证书》,配合社区民警进行实地查验,并严格审核登记入住人员身份信息。同时,强化房屋治安防范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及时修缮相关设备设施,确保房屋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来源:平安昌平
点击下方卡片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