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王洋法官收到一封来自申请执行人的感谢信。这封饱含深情的感谢信,既是对法官团队依法公正办案的赞许,也是对人民法院用心用情用力捍卫当事人胜诉权益的高度认可。
案情回顾
赵某某与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判令张某赔偿赵某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张某未履行给付义务,赵某某遂向汽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老赖”遇上“较真”法官
法官收案后,经严谨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依法通知其申报。沟通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谎称其从事外卖配送工作,但法官团队实地走访调查后发现,张某所称工作地点并无其人。
面对被执行人隐匿财产、虚构职业的多重规避手段,法官在线索匮乏的情况下对关联案件卷宗进行了深入核查,最终锁定张某真实住所。针对被执行人张某恶意对抗执行的行为,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对其果断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当司法拘留决定书送达时,被执行人幡然醒悟。然而,逃避执行的企图已被识破,法律红线不容逾越。
司法拘留让公平正义及时兑现
拘留次日,被执行人家属主动联系法院,在法官的主持下,与申请执行人协商一致,并现场给付执行款6.3万元。根据被执行人的悔错表现,当日下午,法院即依法作出解除拘留决定书。
从“拒不履行”到“主动履行”的态度转变,不仅彰显了司法强制措施的威慑力,也为被执行人保留了及时纠错的机会。法官在办案中,切实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出发,积极运用各类执行工作方法,在提升执行效率的同时,也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让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均感受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与温度。
下一步,汽开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坚持以广大群众对执行工作的司法满意度为导向,通过用好用足各类执行策略,努力让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及时得到维护和兑现,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来源:长春汽开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