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0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政策正式落地。东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积极响应,以高效便捷的服务,为每一对新人铺就幸福之路,让“红本本”承载的甜蜜不再受地域与流程的束缚。
通办范围全覆盖,打破地域户籍壁垒。东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严格落实政策,无论是双方均为内地居民,还是一方为内地居民、另一方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及证件补领业务,均可在此办理。这意味着,无论您来自天南海北,无论伴侣身份如何,只要符合条件,就能跨越地域与户籍限制,在区婚姻登记处完成人生重要仪式,享受政策带来的便利。
材料精简提效率,幸福领证“零等待”。“全国通办”政策显著简化内地居民结婚登记流程。如今,新人仅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签署无配偶及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无需再提交户口簿。只要证件齐全、材料真实且核查无误,婚姻登记当场办结,让幸福即刻“到手”,大大节省了时间与精力。
关键提醒助顺利,诚信办理守规范。为保障婚姻登记顺利进行,东昌区婚姻登记处特别提醒:若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或身份信息与登记机关核查结果不一致,需按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声明“离婚”需出示法院生效司法文书、离婚证明书或离婚证;声明“丧偶”应提供已故配偶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结婚证;身份信息不符则需出具对应证明。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当事人需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将承担法律责任,并被记入信用档案。
涉外登记无障碍,专业服务有温度。涉外婚姻同样适用“全国通办”政策。一方为内地居民的涉外婚姻,可任选有相关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业务;若双方均为非内地居民(一方为外国人,另一方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或双方均为港澳台居民、华侨),则需前往工作或生活地有权限的登记机关办理。区婚姻登记处凭借丰富的涉外登记经验,工作人员以专业与耐心,为每一对涉外新人提供细致服务,助力跨国(境)爱情圆满登记。
离婚登记有规范,温情办理显担当。在“全国通办”政策下,离婚登记需遵循特定规则:离婚申请与登记必须在同一婚姻登记机关完成。东昌区婚姻登记处严格执行程序,同时注重对当事人的情绪疏导与法律指导,以专业、温情的态度处理每一起离婚登记,既维护法律严肃性,也给予当事人人文关怀。
补领证件有新规,全程协助解难题。结婚证遗失需补领时,政策有了新变化。申请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纸质婚姻登记档案;若没有纸质档案,登记机关可通过异地调档获取电子档案(需当事人申请);若无法共享档案信息,则建议向原登记机关或档案保管部门咨询获取证明材料后再补领。东昌区婚姻登记处全程协助,确保补证流程顺畅无阻。
贴心服务铸品牌,幸福起点新体验。东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国通办”政策实施后,通过强化人员培训,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业务流程与材料审核要点,实现高效精准办理。同时,精心打造温馨浪漫的登记环境,提供庄重的结婚登记仪式与专业的婚姻家庭辅导,让每一对新人在此留下美好回忆,开启幸福婚姻新篇章。
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是惠民利民的重要举措,东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将持续优化服务,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群众,以贴心服务为每一份幸福“保驾护航”。
主审 | 王远洋 审核 | 李蕴涵 编辑 | 李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