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琛

十三年前,粤桂两省交界处,发生了一起绑架案。

2011年3月,林为杰的采石场,有人摸进去,捡了些废电缆。

林老板觉得,面子上过不去,得做点什么,以儆效尤。手下人动手,抓了一个收废品的李信,还抓了几个捡废品的:

初中生。

一共七个人,被弄进了林为杰开的信誉酒店。

在酒店房间里,这些人经历了一番辱骂和殴打。

六个半大孩子被要求脱得只剩内裤:

站成一排,跪下。

有人拿凉水,一遍遍地泼向他们。

之后,林为杰方面联系了学生家长,条件很直接:

拿钱来,不然人带不走。

家长们选择了配合,没人报警。五名学生家长,总共凑了16.8万元。

事后,林为杰对手下进行了绩效分配,参与者均有份,每人数千元。

但所有拿到钱的人都证实,在分钱的那个环节,有一个名字对不上号:

一个叫“阿胜”的人,当时不在场。

这案子,当年有些声响,但很快就没了下文,成了一桩悬案。

差不多十年过去,扫黑除恶开始了。

旧案被重新翻了出来,有关部门的指示是:

务求一网打尽。

于是,廉江市竹山仔村的曹亚胜,进入了官方视野。

一份起诉书指认,他就是当年那个“阿胜”。

起诉书称,2011年3月,曹亚胜听从林为杰的安排,参与了殴打和看守学生。

其具体行动包括:揪住一名叫邓欢的学生的头发,将其拖出酒店殴打,之后还把他按在自来水龙头下。

检方据此,对曹亚胜提出了三项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

在扫黑除恶的快车道上,案件进展迅速。

但一个根本性的疑问,从一开始就存在:

当年那个失踪的“阿胜”,和这个曹亚胜,是同一个人吗?

曹亚胜这个名字,在2011年案发时的所有记录中,均未出现过。

他家境一般,18岁就出门讨生活,多数时间在广西那边做建筑工、装修工。

只有逢年过节,才回廉江老家看看。平日里老实巴交,无任何不良记录。

2011年案发那会儿,曹亚胜本人远在广西梧州,正忙着工地上的活计:

相距案发现场数百公里。

至于廉江当地的黑社会头目林为杰其人:

曹亚胜表示,素不相识。

2019年前后,湛江扫黑行动中,林为杰及其48人的团伙被一举端掉。

旧案重提,办案人员在梳理卷宗时,目光停留在了那个神秘的“阿胜”身上。

扫黑务尽,不能留下一个未解之谜,也不能放过一个漏网之鱼。

此时,有群众反映,说竹山仔村有个叫亚胜的。

警方以此为线索,迅速锁定了目标曹亚胜。

一个在廉江本地,名字发音与“阿胜”最为接近的个体:

你名字最像,不抓你抓谁?

那起陈年旧案,似乎需要一个阿胜来承担责任,才能最终画上句号。曹亚胜,就这样成了关键人选。

2021年3月11日,56岁的曹亚胜,正在广西的某个工地上干活,被廉江警方跨省带走。

他当时的反应,是全然的震惊和不解。

他的家人也一样。堂亲曹荣在湛江市区做服装生意,四处打听,才知道曹亚胜是因为十年前老家那起绑架案被抓。

一个常年在外,在家乡几乎没什么人提及的农民工,一夜之间,获得了一个分量极重的名头:

“黑社会组织骨干、绑架勒索要犯”。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曹亚胜的辩解很简单:

“案发时,我根本不在廉江!”

但当地的司法系统,显然有自己的判断。

廉江市法院一审宣判,认定曹亚胜罪名成立:

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

法院定罪的主要依据,是两方面的证据:

一是部分同案人员的指证;二是部分被害人和证人的指认。

这两类证据,在法庭上呈现出颇为微妙的状态。

当年参与绑架的17名同案被告,只有两人,陈烈敏和钟亚文,在最初的公安讯问笔录中,提到过曹亚胜。

其余的人,包括该团伙的头号人物林为杰、其妻钟丽丽、其子林宣善等,在法庭上都明确表示:

“曹亚胜?没听过,不认识。”

当公诉人当庭询问林为杰“曹亚胜是否在场”时,林为杰的回答是:

“不认识,他不在场。”

林为杰的妻子钟丽丽也当庭作证,她:

从未听说过曹亚胜这个名字。

更有意思的是,那两位曾在早期笔录中指证过曹亚胜的同案犯,到了法庭上,说法也发生了变化。

陈烈敏当庭改口,称自己并不认识曹亚胜。

钟亚文此前声称是通过同村人介绍才认识的曹亚胜,但其所说的两名“介绍人”钟吉和、钟承旺,在法庭上均予以否认:

“我们不认识曹亚胜,也没有给他介绍过任何人。”

同案犯的证言,基本就是这样一种懵圈状态。

再看第二类关键证据——被害人和证人的指认,同样充满了不确定性。

据卷宗记载,受害学生曹厚杰,是曹亚胜的:

堂侄。

案发初期,曹厚杰曾向公安机关出具书面证明,证实:

案发现场并没有曹亚胜的身影。

但在公安机关后续上门走访调查之后,曹厚杰的说法发生了180度大转弯。

他开始改口,坚称曹亚胜就在现场,并指认曹亚胜就是那个往同学邓欢口中灌水的人。

多年以后,曹厚杰向媒体道出了当年的隐情:

他之所以改变证词,是因为办案人员威胁说:

如果坚持否认,就要以包庇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不止曹厚杰。其他几位当年指认了曹亚胜的被害人和证人,事后回忆起当时的指认过程,也都表示其中存在:

警方的暗示或诱导。

受害学生邓欢说:

“当年我指认的时候,并不知道具体是谁给我灌水,我也不认识曹亚胜。是警察指着曹亚胜的照片,让我签字的。”

另一名受害学生的家长杨亚秀,当年也在指认材料上按下了手印,确认曹亚胜是行凶者之一。

但她后来对记者坦言:

“我是按照他们的要求,在一些材料上签字按手印的,上面具体写的是什么内容,我根本就不清楚。”

甚至连该案的一名证人邓亚贵,其证言中也被记录为“指认出曹亚胜给邓欢灌水”。

但邓亚贵本人对此却大呼冤枉:

“我不识字,也不认识那个曹亚胜。当时有一份已经写好了的材料,办案的人让我照着抄一遍,然后按手印就行了。”

他还透露一个细节,警方曾带他去一个所谓的世明大酒店做笔录,但他坚称:

自己压根就没去过那个酒店:

然而,面对这些前后矛盾、漏洞百出的言词证据,一审法院依然选择了采信其中对控方有利的部分。

廉江市法院在其判决书中称:

尽管被告人曹亚胜否认到场作案,但综合两名同案犯的早期笔录指证,加上五名被害学生以及两名证人的后续证言,足以认定曹亚胜参与了绑架敲诈行为。

曹亚胜不服,提起上诉。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终审裁定中,对一审判决予以了维持,其理由是: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且审判程序合法。

因此,结论是: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2年11月,随着终审判决的落槌,56岁的曹亚胜被正式送往广东从化监狱,开始了他漫长的刑期。

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案件的侦查和审判过程中,始终未能见到任何能够直接指向曹亚胜参与作案的物证或客观证据,也就是说:

这桩重大刑案的定罪,几乎完全是建立在各种口供的基础之上。

办案机关既没有调取到曹亚胜当年的交通行程记录,以证明其具备作案时间;也没有调查他与涉案人员之间是否存在通话往来记录,以证明其参与了合谋。

这些在常规刑事案件侦办中至关重要的客观证据:

在本案中,均付之阙如。

曹亚胜,一个在当地盘踞长达二十余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里,仅仅被指控参与了2011年这一桩案件,之后便如同人间蒸发一般,再无其他犯罪记录。

就连起诉书中所称他是林为杰手下的“马仔”,林为杰本人也表示:

“从未听说过有这样一个小弟。”

林为杰事后回忆,当他第一次在案件的起诉材料中看到“曹亚胜”这个名字时,他的第一反应是感到荒谬和可笑:

“不知他们从哪里找来这么一个陌生人,硬说是我的马仔。”

所有这些异乎寻常的情节,都指向了一个令人不安的疑问:

曹亚胜,会不会真的只是一个被抓错了的替罪羊?

或者,更深层地看,这个案件从一开始,就并非单纯地为了追寻真相,而是因为:

在某个阶段,为了某种需要,案卷里必须出现一个“阿胜”,于是,我们需要一个坏人,曹亚胜便应运而生。

终审判决之后,曹亚胜并未放弃,他开始通过各种途径进行申诉。

随着越来越多案件疑点的曝光,曹亚胜案逐渐引发了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

从2023年开始,一些法律界人士和媒体记者开始公开质疑此案的公正性。刑辩律师朱孝顶,就曾在公开场合呼吁社会各界关注曹亚胜案。

2024年5月,媒体《澎湃新闻》刊发了报道《湃调查:“阿胜”还是“亚胜”?》,系统梳理了曹亚胜案中的诸多证据矛盾和程序疑点。

该报道不仅详细披露了“17名同案犯中仅有2人在早期讯问中指证过曹亚胜,其余14人当庭明确表示不认识他”的核心事实,还揭露了曹厚杰等关键被害人,是在警方施加巨大压力的情况下,被迫改口作出不利于曹亚胜的指证的内幕。

更重要的是,这篇报道还引出了一条可能颠覆案件走向的关键线索:据林为杰的儿子林宣善证实,当年参与作案的那个“阿胜”,很有可能并非曹亚胜,而是另有其人——一个外号叫“大头胜”或“阿胜”的林火善。

随着媒体调查的深入,越来越多的案件当事人,包括多位被害人和证人,都纷纷站出来澄清,他们当年根本就不认识曹亚胜:

所谓的指认,多半是在警方的提示或安排之下完成的。

在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上,“#湛江曹亚胜案#”等相关话题获得了数以亿计的阅读量和大量的讨论。人们对于案件中那些显而易见的荒诞情节感到愤怒和不解:

“十四个同案犯都不认识他,这罪到底是怎么定下来的?”

以及:

“没有任何实际证据,全靠口供和恐吓诱供,这难道不是在凑人头顶罪吗?”

在强大的舆论压力和律师团队的不懈努力之下,2024年5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决定受理曹亚胜案的再审申诉,并对全案启动复查程序。

这一进展,一度让关心此案的公众看到了冤案得以平反的希望。

包括《财新周刊》在内的多家主流媒体也迅速跟进报道,以〈“会不会抓错人了?”〉等标题,深入剖析了案件中的诸多疑点。

财新的报道进一步印证了曹亚胜案与国内其他一些已获平反的冤假错案,在成因上存在着惊人的相似性,即:

办案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严重依赖口供等言词证据定案,而忽视了对客观证据的收集与审查。

可以说,正是媒体的持续披露与公众的强烈质疑,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合力,将这起原本可能被尘封的冤案,一点一点地推到了阳光之下。

那份曾经被当地视作扫黑除恶重要功绩的判决书,如今在舆论的放大镜下,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审视和拷问。

当初是不是真的有人因为急于结案、急于邀功,才如此迫切地需要找到一个坏人来顶罪,最终酿成了今日这桩令人扼腕的冤案?

对于曹亚胜本人而言,这四年多来所经历的一切,无异于一场突如其来且至今未能醒来的噩梦。

自2021年3月被警方从广西的工地上带走至今,曹亚胜已在看守所和监狱的高墙之内,度过了整整1500多个日日夜夜。

一个老实巴交、与世无争的中年汉子,突然之间便被投入到了戒备森严的牢笼之中,头上还无端压着“黑社会骨干、绑架勒索要犯”的重重冤屈,其内心的痛苦与精神压力,可想而知。

据多次会见他的律师回忆,曹亚胜起初在狱中表现还算坚强,但随着申诉之路一次又一次地遭遇挫折和碰壁,他也一度陷入了极度的焦虑和失望之中。

在从化监狱的会见室里,律师曾多次见到这个不善言辞的汉子,因为感觉冤情沉冤莫雪而黯然落泪。

特别是在得知广东省高院在复查后依然决定驳回其申诉的消息之后,曹亚胜的情绪几近崩溃,双眼中充满了普通人面对不公命运时的:

那种愤怒、无助与近乎彻底的绝望。

曹亚胜的出身和人生经历,也决定了他在面对这场飞来横祸时,显得是那样的形单影只和格外无助。

父亲早早去世,母亲后来也改嫁他人,曹亚胜的少年时代,就基本失去了完整的家庭温暖和庇护。

这些年来,他一直辗转于各地的建筑工地,靠打零工出卖苦力维生,既没有攒下什么积蓄,也没有建立起什么像样的社会关系和人脉背景。

因此,当他突然之间被扣上“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骇人罪名时,并没有什么显赫的人物会站出来为他说话,第一时间为他鸣冤叫屈、四处奔走的,也只有他那几个平日里其实联系并不算多的本家亲戚。

他的堂亲曹荣,在得知消息之后,便毅然放下了自己在湛江市区的服装生意,开始全身心地投入到为曹亚胜申冤的事务中,想方设法联系有经验的律师,四处搜集能够证明曹亚胜清白的各种材料。

曹亚胜被捕的消息传回廉江老家的竹山仔村后,当地的族亲们也都感到万分震惊和难以置信。

在他们的印象中,曹亚胜一向木讷老实,不善言辞,而且常年都不在村里居住,他怎么可能会与当地黑恶势力的绑架案件扯上任何关系呢?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他每年只有在清明节回乡祭祖的时候,才会回到村里小住几日,并且:

每次都是借宿在作为受害者之一的堂侄曹厚杰的家中。

这一点,村里的许多人都亲眼所见,清清楚楚。

曹厚杰的父亲,也就是曹亚胜的堂弟曹毅,就曾经这样质问过:

“如果曹亚胜真的参与绑架了我的儿子曹厚杰,我怎么可能还会让他住在我家里,吃我家的饭?”

对于曹亚胜的亲人们而言,这起从天而降的冤案,所带来的伤害无疑是双重的,甚至是更加残酷的。

堂侄曹厚杰当年作为绑架案的直接受害者,身陷囹圄,遭受了非人的折磨,这本已给整个家族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心理阴影;

多年以后,他的叔叔曹亚胜,又因为这同一桩陈年旧案而蒙受不白之冤,被投入监狱,这更是令这个本已不幸的家庭雪上加霜,痛上加痛。

尤其是对于曹厚杰本人来说,他既是当年绑架案的受害者,又在多年之后,被迫成为了错误指认自己叔叔的“关键证人”,其内心的愧疚、痛苦与煎熬,是外人所难以想象的。

据他后来向媒体披露,2021年案件重新侦办之时,年仅十五六岁的他被公安机关叫去询问。出于对长辈的信任和对事实的尊重,他起初如实陈述了案发现场并没有曹亚胜的情况。

但随后,因为办案人员的恐吓与施压,他最终还是不得不违心地改口,作出了对曹亚胜不利的指证。

直到2025年,也就是今年,曹厚杰才终于鼓足了勇气,再一次郑重地写下了书面声明,为堂叔曹亚胜的清白作出有力的证明,并详细揭露了自己当年之所以被迫改口,完全是:

因为受到了来自警方的巨大恐吓与威胁。

可以想见,一个年轻人,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始终背负着“错误告发”自己长辈的沉重精神枷锁,他的青春岁月是在何等压抑和痛苦的状态下度过的,其所遭受的心理创伤,恐怕绝不亚于当年被绑架时所受到的肉体惊吓。

2025年4月3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对曹亚胜的再审申诉进行了长达近一年的复查之后,最终还是下达了一份书面通知,其核心内容只有一句话:

驳回曹亚胜的再审申请,维持原判。

这一冰冷的结果,无疑给曹亚胜的家属和所有关注此案的公众,都浇上了一盆刺骨的冷水,令他们深感失望与无力。

曹亚胜的代理律师曹宗文表示,他们将继续为曹亚胜的清白而申诉到底。

目前,他们已经按照法律程序,向广东省检察院递交了申诉材料,希望能够通过检察机关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原审判决提出抗诉,从而促使法院能够对曹亚胜案进行重新审理。

如果广东省内的申诉途径最终仍然无法走通,律师团队也已经做好了下一步的准备,他们考虑将向位于北京的最高法院提出申诉,来继续为曹亚胜寻求正义。

可以预见的是,这场已经持续了整整四年的申冤之路,在未来的日子里,恐怕还将漫长而崎岖地,继续延伸下去。

当地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在面对各路媒体关于此案诸多疑点的问询时,大多都选择了低调回避,或者:

以“不了解具体情况”等外交辞令来加以敷衍。

例如,澎湃新闻的记者曾就当年办案人员是否存在恐吓证人改口等关键问题,致电廉江市公安局求证,对方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说:

“具体情况我们不了解”,并建议记者向公安局的督察部门反映情况。

由此可见,要想真正撼动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既有判决,让这起疑点重重的案件得以彻底翻案,恐怕还需要更为强有力的证据支持,以及来自更高层级的司法机关的督导与介入。

回望曹亚胜案的整个发生、发展过程,从最初的绑架案发生,到十余年后一个无辜之人因此而蒙冤入狱,再到如今冤情引爆全国舆论,这整整跨越了十余年的漫长时光。

我们不禁要反复追问: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和逻辑,导致了一个与案件原本毫无关联的无辜之人,被一步一步地错误抓捕、错误起诉,并最终被错误地定罪判刑?

在当年那场声势浩大、席卷全国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各地各级的政法机关,都进入了雷霆万钧、务求全胜的:

战斗状态。

在成功摧毁了以林为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之后,这一胜利的成果之下,似乎不应再有任何悬而未决的瑕疵。

于是,那个在原始案卷中若隐若现、身份始终未能查明的“阿胜”,就成为了这个完美句号上一个不大不小的污点。

他不能成为一个永远的谜团,一个影响整体战果的漏网之鱼。

基于这种逻辑,似乎就必须找到一个人,来填补“阿胜”这个角色的空缺,让整个案件的链条显得完整闭合,哪怕这个被找到的人,与真正的“阿胜”之间,可能并无任何实际关联:

没有坏人,创造坏人也要抓。

于是,在廉江当地几乎没有什么社会背景、也极少有人关注的普通农民工曹亚胜,就因为其名字的发音与“阿胜”有几分相似,而被办案人员以一种惊人的效率,精准地识别出来,并被匆匆定性为了那条必须被捕获的漏网之鱼。

这种先入为主、早已预设了结论的办案思路,使得后续的侦查和审判工作,其主要目标似乎已经不再是去细致入微地查明曹亚胜是否真的具备作案的时间与条件,他与案件中的其他同伙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联络与合谋,而是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了如何去搜罗、甚至不惜通过各种手段去制造那些能够印证其有罪的所谓证据之上:

先有结论,再论证过程。

哪怕这些所谓的证据,在客观真实性上根本就经不起任何推敲,充满了显而易见的矛盾和漏洞,也要想方设法地说服法院予以采信。

当一个案件的侦办,其出发点不再是为了无限地去追求事实真相本身,而是为了去迎合某个预设的结论,或者服务于某种超越法律之外的需要之时,那么,一个原本清白无辜的普通人,就很有可能在这样一种扭曲的逻辑之下,被轻易地塑造和牺牲成为那个必须存在的坏人:

我们需要一个坏人。

人性的懦弱、侥幸与制度设计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在这起具体的案件中,如同两条相互缠绕的毒藤,共同交织和催生了这出现实世界中的悲剧。

掌握一定权力的人,在特定的政绩考核或任务压力之下,可能会产生一种对坏人的需求,以此来彰显其工作的成效;而身处复杂旋涡之中的普通人,在面对来自强权的巨大压力和潜在风险之时,为了趋利避害,也可能违心地去附和某些不实的说法。

在这两种力量的共同作用之下,冤假错案的发生,便如同在阴暗潮湿的角落里滋生蔓延的霉菌一般,似乎也变得并非完全不可理解。

在这起具体的曹亚胜案中,我们既看到了人性在特定情境下的软弱与不堪——例如,那些受到惊吓的少年,在威逼利诱之下,可能会被迫作出违心的指证,诬陷自己的亲人;那些本已罪行累累的同案犯,为了争取立功减刑的机会,也可能会在办案人员的暗示之下,作出一些不实的供述。

我们更从中看到了,我们现有的一些制度和流程,在某些情况下,暴露出其冷漠、僵化甚至非理性的一面。

本应以严谨求真、排除一切合理怀疑为最高原则的司法审判流程,在某些时候,却可以对那些存在着明显疑点和重大瑕疵的证据视而不见,只求能够快刀斩乱麻,尽快审结案件,完成上级下达的:

考核指标。

我们期待每一个手握司法权柄的人,都能够真正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去直面和纠正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每一个错误;我们期待,我们社会中的每一个无辜者,都不再会因为任何原因,而无辜地蒙受任何不白之冤。

在广东从化监狱的高墙之内,年过半百的曹亚胜,依然没有放弃对清白与自由的最后希望。

在最近一次与代理律师的会见中,他依然眼含泪光,翻来覆去地重复着那几句朴实无华却又力重千钧的话语:

“我曹亚胜没有说过一句假话,我相信法律,我不会辜负所有关心和帮助我的人。”

这个老实巴交了一辈子的农民工,如今内心深处唯一的、也是最后的愿望,就是能够有朝一日活着走出这道冰冷的高墙,堂堂正正地还自己一个清白无辜的名声。

他知道,在高墙之外,有许许多多素不相识的人们,正在为他的这桩离奇冤案而奔走呼喊,打抱不平。

或许,也正是这份来自于陌生同胞的温暖与善意,才支撑着他在那些漫长而绝望的黑夜之中,依然能够咬紧牙关,苦苦坚持,不让自己心底那一点点微弱的光芒,被无边的黑暗所彻底吞噬。

我们需要一个坏人。这句话,在曹亚胜的案件中,以一种令人不寒而栗的反讽方式,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但我们整个社会,绝不应该让任何一个无辜的人,去被迫扮演那个坏人的角色。

写于202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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