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治超再亮剑!2025年3月,滨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溯源查处一起港口企业违规配载超限货车案件,该企业因放任5辆严重超限货车闯卡上高速被处罚。涉事港口企业未履行源头监管责任,放任车辆严重超限出场,不仅威胁道路交通安全,还扰乱运输市场秩序。
案件回顾
2025年3月24日,滨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沿海高速一大队通报:有超限货车闯卡上高速。经溯源调查,货物装载源头为江苏盐城港*****有限公司。执法人员调取出场称重单发现,该公司于3月6日违规放行5辆六轴货车,车货总重均超93吨(最高达95.14吨)。
案件处理
经查,该公司行为涉嫌装载超出最大营运总质量的集装箱或者超出船舶、车辆载货定额装载货物,违反了《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的规定,结合《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
执法警示
港口码头等重点单位经营者必须要规范和细化装载配载工作规程,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对船舶和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各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务必引以为戒!滨海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将持续强化源头巡查和路面管控,对超限超载行为“零容忍”。欢迎群众拨打12328举报违法线索,共同守护道路安全!
来源:滨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