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文化综合报道】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重视家庭教育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实施办法》有关情况。

2025年5月1日,《陕西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这是陕西省首次在家庭教育领域进行立法,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为推动该省家庭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据了解,《办法》共有三十五条,其中,第八条至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细化了家庭教育的重点内容,明确实施方式及有关禁止规定。

同时,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明确了由政府指导,部门协作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家庭教育网上平台建设等。细化了家庭教育支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部门职责任务。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针对社会和群众广泛关注的亲子关系问题,要求家长增加亲子陪伴时间,并通过游戏互动、亲子阅读、体育锻炼、劳动实践等方式提高陪伴质量。针对各种养育焦虑问题,要求教育、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开设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向家庭免费提供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要求学校、社区广泛设立家长学校,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帮助家长提升家庭教育能力。针对特殊情境的家庭教育需求,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保障。如,鼓励用人单位承担假期托管服务和突发事件中未成年人的托管服务;明确了为新婚和孕期夫妻提供家庭教育宣传服务的主体;特别规定对监护缺失、监护困难、经济困难、身体残疾、遭遇家庭暴力等情形的留守、困境未成年人必须提供家庭教育帮扶和指导。

此外,《办法》第三十条专门对留守、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家庭教育帮扶和指导的各种情形进行了细化,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分工举措。

据悉,陕西以深入实施“秦女子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困境儿童行动为载体,招募5万名爱心妈妈对有需求的留守儿童、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家庭教育帮扶、心理健康疏导等关爱服务,建立爱心妈妈师资库、课程库、案例库;打造100个秦女子“禾苗课堂”“禾苗驿站”“禾苗书屋”关爱服务阵地,全方位构筑妇联关爱保护网。(本文内容综合自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实录/安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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