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勤华

法学文集


本法学文集收录了何勤华教授40多年来治学研究的代表性成果,14篇文章史通古今、学贯中西,展现了何勤华教授庞大、成熟的历史观与方法论,见证了何老师在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学史、西方法学史、法律文化史、法律文明史和比较法等研究领域的卓越贡献,为国内法律学者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合理借鉴西方法律文明精华,提供了极为珍贵的资源与启示。

(背景图片源自华东政法大学官网)


本书作者

何勤华

1955年3月生,上海人。华东政法大学原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曾在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留学。兼任中华司法研究会副会长、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上海文史研究馆馆员。

著有《西方法学史纲》《20世纪日本法学》《中国法学史》《法律文化史谭》等多部作品。主编《法律文明史》(全16卷,参与撰写《法律文明的起源》《宗教法》《中华法系》《大陆法系》)。在法学类核心期刊发表论大陆法系》)。在法学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80余篇。

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获“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09年获“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本文集是学生为了纪念作为老师的我的70岁生日,而出版的一本著作。

本文集最初由我的博士后吴思远副教授倡议,并提出了详细计划。然后得到了王静、周小凡和张顺三位博士的响应。她们从我所发表的论文中,选择了14篇文章,相应代表了我这40多年所研究的领域,即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学史、西方法学史、法律文化史、法律文明史和比较法等。

对一位学者来说,70岁还不是学术终点。我要向陈光中和张晋藩等前辈学习,继续努力。如同我在华东政法大学授予我“功勋教授”时所发的感言:“生命不息,写作不止。”

英国法律史学家迪阿芒德(A.S. Diamond,1897~1978年)在《原始法的过去与现在》( Primitive Law Past and Present)一书第3章开篇,很有感慨地说:Law can only mature in health under the sun of freedom and an advancing economy(法律唯在自由和蓬勃经济之光普照之下才能健康成长)。这颇符合笔者当下的心境。愿我们一起为此努力。

- 以上内容摘自本书序 -


文丨吴思远

本法学文集收入了何勤华教授40多年来治学研究的代表性成果。这些成果相应代表了何老师在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学史、西方法学史、法律文化史、法律文明史和比较法等研究领域的贡献。作为何老师的博士后,有幸与王静、周小凡和张顺等几位同门一道承担本次文集的编校工作,我们得以更深刻、更充实地体悟一位法学名家的治学经历与心路历程。

何勤华教授参加高考的时候已经22岁,此前一直在农村生活、工作、劳动。在农村的这段时间里,尽管条件艰苦,但他仍把读书当作生活中最大的乐趣,白天劳动再苦再累,也坚持每晚自学,读遍了当时所能接触到的一切书籍。其中,既有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的著作,也有哲学、经济学、历史学等方面的书籍。正是知识积累与储备之广,为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并在1977年高考恢复时,得以一举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而这份刻苦、勤奋此后也一直伴随着何勤华教授的求学、工作与治学。

在北大法律系求学时,何勤华教授与同样怀揣梦想与憧憬的七七级同学们相聚在未名湖畔,心怀为国、为民、为社会献身的使命感与责任感,不敢懈怠、不愿惰贻,在学术研究道路上艰苦奋进。在这4年时间里,何勤华教授广泛涉猎法学、历史、哲学等文史学科的藏书,进一步建立起了严谨、求实、创新的学术品格,而北京大学创建以来就具有的追求学术、追求民主、追求科学、追求真理的传统,也一直牢牢扎根在何勤华教授心中,成为之后学术道路上始终坚持的品质。

何勤华教授的第一篇学术论文发表于《法学研究》,这不仅是他专心求学、攻于学术的见证,也可谓浓缩了他作为恢复高考后首届法科生对于建设新中国法治的特殊情感。按照何勤华教授自己的话来说:“北大法律系七七级,作为中国改革开放、恢复高考制度、开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程的象征性符号,它将永远保留在我们每个同学的心中,直至生命的终结。正是因为有幸加入了这个光荣的集体,我才在中国法治建设的道路上一路走了下来。”

何勤华教授从1984年研究生毕业后便留在华政任教,到今年已经整整40个年头了。在此期间,何勤华教授始终勤恳敬业、严谨治学,在法史学领域取得了诸多瞩目的成果。本次文集所收录的《汉语“法学”一词的起源及其流变》《西语“法学”一词的起源及其流变》《法学形态考——“中国古代无法学论”质疑》《秦汉律学考》《清代法律渊源考》等文,均为学术界开拓性的研究成果,填补了相关学术空白,并为后来者所广为学习、借鉴。何勤华教授作为法史研究者,尤为注重多元、翔实的史料运用,以及与论证的紧密结合。上述文章也使我们有幸学习何勤华教授庞大、成熟的历史观与方法论,并深切感悟到他对于法史学科的独特见解与深厚感情。

何勤华教授曾两次赴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进修日本法制史,受这些经历影响,日本法及法律文化研究成为他开拓与聚焦的重要方面。何勤华教授认为,日本作为一个东方国家,在近代比较落后的基础上,通过学习、吸收西方先进的法律制度与文化,迅速走上了法治近代化之路,并挤入世界强国之林,相关经验对我国法治建设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本次文集中的《中华法系之法律学术考——以古代中国的律学与日本的明法道为中心》《中华法系之法律教育考——以古代中国的律学教育与日本的明法科为中心》《中华法系之律家考——以中国古代与日本为中心》等文,仅为其中一小部分的代表性研究成果,而后出版的《东京审判始末》(1986年)、《日本破产法》(1995年)、《20世纪日本法学》(2003年)等则更为填补国内空白之重要著作。

近年来,何勤华教授对“法律文明”这个命题进行了深入思考与细致研究,并获得了华政第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法律文明史”。本次文集所收录的《比较法的早期史》《法典化的早期史》等文便是这一重大项目的研究成果。何勤华教授认为,所谓文明,就是指人类进化(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形成的生存方式(样态)以及其所创造的成果。围绕该重要命题,何勤华教授“点面结合”产出了一系列重要研究成果,涉及古代巴比伦法、日耳曼法、希伯来法、宗教法、古埃及法、中华法系等,为我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以及合理借鉴西方法律文明精华,提供了极为珍贵的资源与启示。

何勤华教授的治学态度与法学思想,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法史学人,他对待学生和蔼宽容、谆谆教诲,树立了严于律己、言传身教的榜样,更是让我们学生在为人、为学、为事等方面都有极大受惠。在2012年出版的《随笔录》扉页,何勤华教授留下了“做梦,人类进步的开始”的题记,而对待我们学生的梦想,他亦始终给予最大的鼓励与支持,并时常告诫我们一定要坚持作为法律人的梦想与信念。就像何勤华教授曾在采访中提到的:“法治的基本内涵的逐步展开和最终实现,就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尤其是法律人的梦想和坚守。

本部法学文集虽不能完全、完整地反映何勤华教授的学术成就,但是透过所收录的14篇文章的字里行间,我们仍然得以窥见一位著名法学家对学术的追求、对真理的追求,感受他对于法史学科的满腔热情与苦心诣旨,以及投身于新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悔决心与坚持不懈。

“山不让尘,川不辞盛。”文集的最后,愿我们都能受何勤华教授之鼓舞,坐得了“冷板凳”,守得住“象牙塔”,在追求真理的路上坚守初心、坚持积累,为国家法治之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笔者为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美国纽约大学访问学者)


目 录

汉语“法学”一词的起源及其流变

西语“法学”一词的起源及其流变

法学形态考——“中国古代无法学论”质疑

秦汉律学考

中华法系之法律学术考——以古代中国的律学与日本的明法道为中心

中华法系之法律教育考——以古代中国的律学教育与日本的明法科为中心

中华法系之律家考——以中国古代与日本为中心

比较法的早期史

比较法在近代中国

法典化的早期史

清代法律渊源考

《万国公法》与清末国际法

中国近代知识分子与中国近代法的命运

新中国外国法制史研究70年——以学术热点的探索与争鸣为中心

编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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