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规拟大幅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技能培训补助等标准,并首次将“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

新政拟将职业培训补贴、社保补贴等6类补助项目纳入市级资金支持范围,并将部分补贴对象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扩展至毕业5年内群体。针对就业困难人员,新规明确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对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新政策创新设立“技能提升补贴”,对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职工给予1000~2000元补贴。针对“灵活就业”新业态,征求意见稿明确将“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且未建立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涵盖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群体。参保灵活就业人员通过技能等级认定,可申领800~1500元补贴。

根据意见稿,新政将对创业补贴、技能培训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奖励、见习生活费补助等四大补贴标准进行升级。如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拟从每年2000元/人提高至3000元/人,最长补贴3年。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能,新规拟建立“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体系,要求区县每年开展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果评估。新规要求建立“双随机”核查机制,对虚构劳动关系等违规套取补贴行为,除追回资金外还将列入信用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请各类就业政策。将纳入信用黑名单并追回资金。意见稿特别强调,补助发放将向山区县、海岛县倾斜,促进区域就业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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