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禾苗长势,早稻应该能获得丰收吧。”春风拂绿野,法润万亩田,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名山街道腾扬村广袤的田野充满生机活力,检察官和人大代表在田边交谈着。
近日,玉州区检察院邀请玉州区人大代表、名山街道党工委书记等到腾扬村等地,对检察机关监督永久基本农田耕地“非粮化”整改成果开展现场督察。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检察院检察官与玉州区人大代表共同查看整改后的涉案耕地。(图片来源:玉州区检察院)
今年1月初,玉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到辖区城北街道、名山街道、仁厚镇等地开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时,发现辖区某村的一块永久基本农田地块被违规用于种植商业草皮。
检察官通过实地勘查、无人机航拍、走访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查明,近年来玉州区下辖乡镇、街道的耕地200多亩用于种植商业草皮。其中,有140亩为永久基本农田,70亩为一般耕地。
依据有关规定,永久基本农田应重点用于粮食生产,不能被随意改变用途,更不能进行“非粮化”“非农化”建设。在耕地上种植商业草皮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耕地资源,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玉州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邀请辖区人大代表开展实地调研,摸清耕地案件底数,建立问题清单台账。为推动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源头治理,玉州区检察院举行听证会,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实地走访核实,研究制定了《玉州区开展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先后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约谈草皮种植户8户,与违规种植户签订整改承诺书5份,责令相关责任人立即停止在耕地上种植草皮并进行耕地复耕。同时,加强耕地日常管理,加大巡查力度,通过张贴宣传单、发放宣传手册、入户宣传、悬挂横幅、座谈会和现场指导等形式,向农户普及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规,强化耕地保护宣传。
如今,“非粮化”的210亩耕地已基本完成清理商业草皮工作,大部分耕地已种上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长势喜人。“幸亏检察机关及时发现、积极履职,才没有让这片耕地误了农时。现在这些‘草皮地’又种上了粮食,我们玉州区的粮食生产有保障了!”在查看涉案耕地“退草还耕”整改情况后,名山街道党工委书记感慨说道。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玉林市检察机关推动“行政+人大+检察”良性互动,采取“长牙齿”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粮食安全。去年以来,玉林市两级检察院共办理耕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3件,涉及耕地490.87亩,助力耕地保护,让“良田”回归“粮田”。
来源 | 广西检察院
编辑 | 刘岩
审核 | 田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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