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城市服务职业学院2022级学生姜昭鹏在去往春季高考考点途中,因紧急救助突发心梗的同学导致语文缺考,引发关注。5月14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公告,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将按照规定程序启用春季高考语文科目副题,安排其参加考试。这一消息迅速冲上热搜。

此前,多方传递的信息显示出这样一种困局:该生救人行为很感人,但只能等明年再参加高考了。尤其是,在省招办称“无法补考”之后,这事已几乎没有转圜余地。就连众多网友也带着惋惜的心情加以抚慰:虽然缺考,但人生已满分。

在这样一种局面下,该生获得补考机会,令人心为之一振。作为当地先例,这一创举具有符号意义。它打破了只要缺考不问缘由的惯例,为出于道义做出自我牺牲利益者提供了救济渠道,无论在机制创新上还是在伦理建设上,都写下了有分量的一页。

尽管有关部门表示,由于是第一次这么做,具体操作办法还有待确定,但人们依然透过这种边研究边落实的情景,感受到在一个极其重要和敏感的领域打破常规所带来的冲击力和示范性。

可以确定,我们将很快认识到采取这种特别举措的意义和价值。一方面,这一补考机制让有类似遭遇者感受到了制度性的关怀,有助于在全社会树立施恩、行善者“不吃亏”的理念,促使更多人面对他人的危难伸出援手;另一方面,这一补考机制也是对考试制度的某种“增益”。尽管开此先河可能会面临关于公平性、合理性的考问,同时也会带来更多“麻烦”,但毋庸置疑,一个好的考试制度,应是一个刚性和柔性皆具的制度。

多年来,在行善者不断陷入窘境的案例中,人们对于“补考”机制的呼唤不绝于耳,带有一种悲凉意味——“初中生为营救落水女子错过艺术中考,还能补考吗?”“研究生为救人耽误考试,可以补考吗?”

令人欣慰的是,救人英雄获得补考机会,已有先例。2014年5月31日,江西宜春高三学生柳艳兵和易政勇从歹徒手中夺刀救人,因伤势严重无法参加当年高考,在教育部允许下,当地教育部门为其安排单独考试机会。

当然,由于未能形成统一机制,并非所有的因救人而缺考者得以补考。有时,即便投票结果显示绝大多数网友支持给当事人补考机会,但依然事与愿违。因此,以更大的勇气和担当,呼应民意,设置绿色通道,很有必要。在处理个体困局的基础上,公众更期望尽快形成系统性的“补考新规”,使之成为照耀人心的一束光。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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