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住部队大院,左邻右舍居住的小伙伴家长基本都是同一个级别的。部长们住部长楼,科长们住科长楼,科长以下的住在同一座楼。

同一座楼的家长基本都是一样的军衔,少校和中校住在一起,上校和大校住在一起,大尉以下的住在一起。虽然军衔差不多,但工资收入却有差别。因为,当年部队军官的收入,不是按照军衔领取,而是按照职务等级领取。同样的军衔,可能工资是一样的,也可能相差一两级,甚至还有相差两三级的。

1952年人民解放军开始定职定级工作,实行什么样的职务对应什么样的等级,什么样的等级领取什么样的工资。当时部队干部从排级到军委最高首长一共分为八等二十级,工资与这些等级一一对应。但由于抗美援朝等等各种原因,军队工资等级制一直没有实行,直到1955年军衔制后才落实。

1955年解放军实行军衔制的同时,开始按照军官等级制领取工资(与地方行政级别工资制是两条线)。工资领取的标准,不按军衔大小,而按等级差别。因此形成了“同衔不同级,同级不同薪”的情况。当年部队工资的基本标准是(地区有差别):

正排级60元,副连级75元,正连级 90元,副营级110元,正营级130 元,准团级150元,副团级170 元,正团级 190元,准师级210元,副师级230元,正师级250元,准军级270元,副军级290元,正军级310元,准兵团级330元(后略)。

由于是同军衔不同级别,同级别不同工资,就形成了同样一个军衔,却有不同的职务级别,领取到的工资也差了不少。

你比如,同样的少校军衔,就有正营(较少)、准团、副团和正团(较少)四个级别,领取的工资高低相差两三个等级;再比如,同样的大校军衔,却有副师(较少)、正师、准军、副军和正军(较少)五个级别,工资也就相差了三四个等级。当然,有的个例比较极端,但也是客观存在的。

当年部队实行军衔制后,提衔晋升和提薪基本是同步的,也就是大家戏谑地说“升官就发财”的意思。1965年部队取消军衔制,军队工资等级制也随之取消,与地方同步实行行政级别工资制了。

行政级别工资制与军队原来的职务等级工资制最大的区别是:部队原来采取的提职晋衔加提薪,行政级别工资制采取的是职务与行政级别不挂钩政策。也就是说,行政级别采取的是全国普调制,多少年普调一次由国家统一规划和下文(曾经从1965年到1978年国家没有调整过一次)。所以啊,过去部队那种“升官既发财”的方式,变成“升官不发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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